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总是有一些人就是不想偿还自己所欠的债务,在一次次的推托爽约中逐渐丧失了信用。
2015年4月,李某以做生意需资金周转为由向唐某借款三十万元,并向唐某出具借条一份,约定借款期限为两个月,借款到期后,经唐某多次催要,李某仅还款二十万元,剩余十万元一直未还,2017年六月,唐某无奈之下将李某诉至巩义市人民法院。
判决生效后,李某依然不履行还款义务,唐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执行员李自卫接到案件后,积极与被执行人李某联系,经过冻结账户、限制高消费等一系列手段措施后,执行员依法查封了李某在上街区的一处房产,但李某仍不主动履行义务,也拒不肯露面,声称自己在外地回不来,让自己的女儿出面与执行员交涉。其女儿采用拖延战术,并放言母亲李某不在现场,法院没有权利执行房产。由于被执行人一直拒不履行,法院决定在淘宝上对其房产进行拍卖。
2019年1月份,房产被依法拍卖后,唐某拿到了拖欠已久的标的款,李某终于露面,但不肯配合腾房,执行员将气焰嚣张的李某依法拘留后终于将房子腾空,该案得以执结。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法院提醒被执行人后,即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之后,被执行人仍然拒不履行的,法院可依法采取拍卖等措施。(贾凤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