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相识多年的老友因为一次失败的投资几乎丢失了友情,经过法官耐心调解,她们终于在2018年年尾为之前的各种不愉快画上圆满的句号,双方握手言和。
原告张女士与被告高女士是相识多年的朋友。为了实现互惠互利、优势互补,2010年3月,双方经过协商后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共同投资二硫化碳项目,协议约定,高女士出资90万元,张女士出资100万元,按投资比例收回投资后,营利按各50%分红。协议签订后,双方在履行过程中产生纠纷。2011年,原告张女士第一次起诉至法院。
原告张女士认为,自己履行了部分投资义务,但被告高女士分文未出。不仅如此,被告还对原告及其他投资人的出资款肆意挥霍,造成损失。在原告得知投资项目未经审批,合作协议无法履行要求终止合同时,被告仍不顾原告反对继续购买原材料及其它物品,造成损失。双方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原告以解除合作协议,返还投资款为由将被告起诉至法院。之后双方因管辖权异议、诉讼保全错误赔偿、证据不足撤诉、原告撤诉后再起诉等多种原因,在郑州、鹤壁两级法院多次打官司,针尖对麦芒,互不相让。双方之间的矛盾越积越深,始终没有解决。
这一次原告张女士再次起诉后,案件由中原区法院黄健法官审理,经过了解,得知双方的矛盾持续时间比较长,对立抵触情绪大,黄健法官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证据交换,固定争议焦点,让双方明晰举证责任,完善证据。在此基础上,才安排开庭。法庭上,双方围绕争议焦点,充分举证、质证、发表辩论意见,并各自陈述对纠纷处理的意见。
庭审结束,黄健法官对案件的法律事实进行了梳理,并分析了双方产生纠纷的原因主要是由于互不信任、互相猜疑,才发生激烈矛盾并多次诉诸法律。基于此,黄健法官以重拾友情为切入点,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过多次背靠背调解后,2018年12月30日上午,黄健法官把双方当事人再次约到法院,准备做最后一次努力。黄健法官从人情法理等多方面为她们进行了分析,向其释法明理,经过入情入理的思想工作,张女士和高女士同意各退一步,一次性解决双方之间的所有纠纷。经过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双方之间的合伙关系予以解散;被告高女士一次性向原告张女士支付4万元,并撤回保全损害赔偿案件的执行申请,放弃赔偿;双方之前因合伙关系形成的所有纠纷全部解决。
达成协议后,这对多年老友在法院握手言和,这起历时8年的纠纷终于得到圆满解决。
“祝愿你们友谊长存,在2019年事业更上一层楼!”黄健法官衷心地祝福她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