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5日早上8点多,巩义市人民法院的两名执行员一直蹲守在巩义某宾馆门外,伺机而动,因为接到线索,被执行人张某可能就在附近出没,漫长的等待后,终于在11点50分,张某的车从后院出来,里面坐的正是张某本人,执行员当机拦下被执行人张某的车,一举将其抓获。
申请人王某和被执行人张某本是生意上的合作关系,但在2018年7月13日,两人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巩义法院立案审理。原因是被执行人张某于2017年8、9月联系申请人王某送货,王某将货物交给张某后,张某卸掉货物但未付款。申请人王某多次向张某催要,张某均推脱不付。张某于2018年5月1日给申请人王某出具欠条一张,巩义法院判决被执行人张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申请人王某货款20万元,若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张某一直以在外地工作忙为由躲避执行,申请人与执行局干警四处奔走找不到其下落,各种途径试着联系也都无功而返。后发现张某的车出现在宾馆附近,疑似是张某本人开着车辆。执行员徐淑红立即带领执行干警来到宾馆附近,蹲守几个小时后成功将其带回。
来到执行局后,在执行员的一番耐心劝导后,考虑到相关法律后果,被执行人张某终于愿意出面和申请人进行协商,达成还款协议,案件圆满执结。(孙悦)
8月初的一天,郑州高新区法院执行法官任扬奔赴一借款纠纷案件被执行人林某家中将其拘传至法院。在法院,经过执行法官耐心细致劝说调解仍未见效后,任扬决定对被执行人林某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遂依照程序将其带至医院进行拘前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