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6日上午,中牟县人民法院在雁鸣湖镇黄河滩区召开巡回审判,并邀请了人大代表参与旁听、调解。
一间小小的简易房里,正中一张桌子,两边几把椅子,肃穆的法徽高悬于墙,这就组成了审判现场。“原告许某兴诉被告穆某菊和许某辈土地承包合同案现在开庭!”随着法官响亮的声音,庭审正式开始。
这是一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案,原告许某兴系郑州市黄河农场职工,农场将中牟县雁鸣湖镇太平庄村北黄河滩区黄河农场四分场,原养殖小区东两块土地承包给原告,期限30年。2013年2月份,原告将该两块土地中的22.8亩转包给二被告,承包费一年一付,二被告自2014年至今的租金一直未付,给原告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许某兴将二被告穆某菊和许某辈诉至法院。
考虑到案件在农村的普遍性,雁鸣湖法庭庭长孙彦伟决定把法庭开在村里。附近的村民们都可以来旁听,有针对性地推进巡回审判工作,既让案件当事人不出乡、不出村甚至不出家门,就可以得到及时有效的审判服务,又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经过调解,原被告双方当庭和解。
深入贯彻为人民司法、为大局服务的宗旨,中牟法院将继续发扬巡回审判,就地办案的做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马梦璐 刘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