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年末,中牟县刘集镇的张某很是焦急,两年前跟着他一起打工的几位农民工兄弟,一直没拿到一项工程的劳务费,为此他多次找到当时的工程承包人,但每次都失望而归,最终还是通过法院维护了自己和农民工的权益。12月27日,他从中牟县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手中拿到执行款,很是高兴。
2016年12月,张某带着几名工人为孔某承包的观测井工程打井,两个月后五眼井都已完工,但是张某只付了一眼井的钱,然后就以发包方没有给付工程款为由,不再给付他们工钱。经过催要,孔某向张某出具了一张欠条,约定三个月内将剩余工钱结清。然而,欠条到期后,孔某又以其中两眼井的质量不合格为由拒绝支付剩余打井款。
去年6月,张某以劳务合同纠纷为由向中牟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孔某支付张某打井款一万零五百元。判决生效后,孔某未主动履行支付义务。张某拿着判决追着孔某要钱,孔某以各种理由推迟,后来干脆跟张某玩起了“捉迷藏”,对其避而不见。
无奈之下的张某再次选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今年10月31,张某向中牟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执行人员经过网络查控,没有发现孔某名下有任何可供执行财产,而且孔某本人背负多家债务,常年在外,难觅行踪。经过执行人员的大量工作,走访调查,案件终于在12月26日有了突破,有人看到被执行人孔某在中牟一处行政大厅办理业务,得到消息的执行干警迅速赶到,成功将孔某控制,执行干警亮明身份,说明来意,孔某依然以各种理由赖账,就在执行干警准备对其采取拘留措施的时候,孔某终于同意履行支付义务,当场就将执行款转入法院指定帐户,案件得以执结,申请人张某也终于可以向曾经的工友们发放工钱了。(黄芳 张丙江)
“谢谢法院!谢谢法官!我等了两年的钱,立案两周就拿到了!”农民工老胡在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领到87536.19元赔偿款后激动不已,不住地向执行员张胜艳表达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