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是前后院邻居的两家人,因为琐事发生口角,没想到竟然发展成持刀伤人的地步,中牟县韩寺镇的陈某不但为自己的冲动付出了代价,而且也让两家人因此结怨。中牟法院执行干警在办案过程中,想方设法化解双方矛盾,案结事了的同时也让两家人摒弃前嫌,重归于好。
去年6月,陈某在自家门口挖排水沟,邻居周某认为排水沟影响了自己出行,两人发生争吵,没想到陈某气恼之下,回家拿出一把水果刀,将周某胳膊砍伤。周某住院治疗13天,花费医疗费9千余元。今年3月,陈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一年零二个月,并赔偿周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1.2万元。
由于陈某已经服刑,其家人也不愿再替其赔偿,执行过程一度陷入僵局。直到12月份,执行人员得知陈某有一笔十多万元的占地补偿款还未领取,便马上向镇政府下发了《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镇政府停止发放陈某的补偿款,同时将1.2万元的执行款成功扣划。然而,仅过了两天,陈某和周某的家人又为此发生争吵,为了定纷止争,办理该案的执行人员当天晚上加班前往当事人所在的村子,经过近两个小时的解法释律,以及劝说调解,两家人终于和解,表示以后一定和睦相处。
12月24日,这起附带民事赔偿案终于圆满执结。 (黄芳 张海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