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一行8人到新郑市龙湖镇某村,为75岁老人王某讨回被侵占长达16年的耕地。看着被清理干净的土地,老人在一旁高兴的合不拢嘴。
申请人王某家住龙湖镇,家中有两块由村集体分给他家的耕地,分别由王某及王某的儿子耕种。1999年,王某儿子因过失致人死亡被判有期徒刑,王某一个人无法管理两块土地,于是将其中一块1.2亩土地交给同村司某代为管理耕种。2002年间王某想要回自己的土地,司某不予返还,双发遂发生纠纷,经村委多次调解无果,司某一直强行耕种该土地。直到2018年,王某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将司某诉至新郑法院。2018年6月30日,新郑法院判决该土地确属王某所有,司某应当予以返还。判决生效后,司某依旧不予返还,王某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新郑法院执行干警多次前往王某居住地实地调查,发现纠纷土地上被司某种满了核桃树,干警催告司某限期清除土地上的附属物,交付侵占的土地,司某对催告置之不理。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新郑法院执行局决定对该土地强制腾空。24日上午,执行干警与铲车全部部署到位,该院同时邀请人大代表与该村村委现场见证执行。强制腾空开始后,被执行人司某闻讯赶来企图阻止执行,执勤法警迅速控制场面,新郑法院法官将司某引至一旁耐心为其讲法律、讲道理,并在村委和人大代表的多方教育下,司某明白了自身行为的错误性,周边村民也纷纷帮忙劝说,最终司某承认了该土地归属于王某,该案顺利执结。(刘熙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