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吴锦江通过运用网络查控系统及时控制并处置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切实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也有力提高了执行效率。
2016年6月,王某因需资金向林某借款3万元人民币,并出具借据一份。借款到期后,林某多次向王某催要无果,于是向上街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确定王某归还林某本金及利息3.5万元人民币。
调解书生效后,王某一直未履行义务。2018年10月18日,林某向上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吴锦江详细了解案情后,多次打电话通知被执行人王某前来解决,但其拒接电话,也不和执行法官照面。尽管王某不配合执行工作,但经验丰富的执行法官一方面将相关执行法律文书邮寄送达至被执行人家中,通过短信告之其及时到院履行义务;另一方面迅速利用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王某名下财产情况进行全面查控。查询结果显示被执行人王某名下银行账户上有足额存款,执行法官将其银行账户冻结并予以扣划。得知自己银行账户被冻结后,王某这才意识到躲避也无济于事,主动到法院承认错误。12月20日,执行法官将扣划到账的3.6万余元的执行款发放给申请人,该起案件得以执行完毕。(张金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