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上午,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庭长范永慧和执行攻坚队队长赵鹏来到新郑市某建筑工地,为高某等5名农民工送去6万元被拖欠的工资款。
2017年1月,新郑市龙湖镇高某等5名农民工受雇于一个建筑施工队,从事砌墙等工作。工程验收完工后,工资却被包工头郑某一拖再拖,多次索要无果后,高某等5名农民工在今年9月到新郑法院起诉,希望法院可以帮他们讨回血汗钱。但判决生效后,被告郑某仍未履行,高某等5名农民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高度重视,按照省、市法院关于“集中做好涉农民工案件审判执行工作”活动的要求,12月19日上午,新郑法院执行干警到工地向被执行人郑某释法明理,郑某仍找借口推诿,执行干警直接拿出类似案例严肃教育郑某,当郑某得知同样拖欠民工工资的某被执行人因抗拒执行,受到失信曝光、司法拘留等处罚措施后,郑某明白了事情的严重性,当即表示愿意配合执行。随后,郑某跟随执行干警回到法院,经过多方筹措,当天上午郑某就将高某等5人工资偿还到位。
今年12月份以来,新郑法院高度重视涉农案件,为农民工开通涉农维权绿色通道,坚持快立、快审、快执、快结,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四快三优先”原则,为农民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良好的法律服务。(刘熙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