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抓拍到的“变脸车”
通过“车脸识别”识别出车辆的真实情况和信息
映象网讯(记者 王文凯 通讯员 张立磊 刘周)当前,河南省已基本实现了超限超载治理非现场执法的全省覆盖,在科技治超愈加严格的同时,一些利益至上的车主司机也上演着五花八门的逃检“变脸”戏。对此,在全省率先开启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的荥阳市交通运输局执法所与荥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开启了,以“车脸识别”为主打措施的强势回击。
你有“变脸术”,我有“火眼金睛”
2016年,荥阳市交通运输执法机构根据公路路网状况,陆续启用了13处动态称重检测系统,运用科技手段治理超限超载车辆,形成科技治超闭合监管网络,收效显著。但是,有一定比例的重型货车在通过公路上设置的动态称重检测系统时,使用“数字贴”改变牌照号码或者遮挡号牌、污损号牌等非法手段,逃避检测和监管。
为破解违法车辆“变脸术”,荥阳市交通运输局执法所与荥阳市交警大队共同研究应对办法,基于交通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基础,深度学习算法应用、大数据信号控制及优化等信息筛选技术,将公安交通监控视频资源和卡口资源采集得到的车辆图像信息传送到“云储存”和服务器中,再通过交通大数据服务器进行图片二次识别、视频云分析和“人脸建模对比”,完成车辆识别和车牌识别,最后将车牌信息和车辆信息进行匹配,准确判断涉牌违法车辆,揪出真实的车牌信息,公安交警部门通过信息共享同步在网上登记涉牌违法行为,简单地说,就是“车脸识别”。通过此种信息化比对手段,监管难、取证难、科技执法手段单一等现实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使涉牌超限超载车辆无处遁形。
206辆“变脸车”受到应有处罚
“车脸识别”自2018年11月1日启用以来,荥阳市交通运输局执法机构已准确识别违法车辆206台,交警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同步对206名驾驶员做出2000元至5000元罚款、一次记12分的处罚,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同时,对超限运输的违法行为,交通运输执法机构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对已识别确认的206名车辆所有人处以30000元以下的罚款,极大震慑了妄图逃避动态称重检测系统检测违法行为人。
荥阳市“大数据+”的信息化交通管理创新让交通执法、公安交警在联合治超中牢牢把握主动权,极大地减少了违法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的发生,运输市场秩序得到了进一步规范,保障公路基础设施完好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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