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上午,河南新郑市王某在新郑机场购买机票时,被机场公安临时控制,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接通知后,立即前往机场将王某带回到法院。王某是失信被执行人,长期躲避法院执行,一直没有音讯,没有想到在机场现身。在新郑法院依法对王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后,王某的家属当天就替王某履行了应负义务,该案得以执结。
2016年5月,新郑市观音寺镇王某出资开办了一家饭店,因资金不足,向朋友高某借款,并写下四万余元的欠条。但到还款期后,高某多次催要,王某却一直以没钱为由推拖。无奈之下,高某将王某诉至新郑法院,要求其还款。经法院依法判决,被告王某给付原告高某欠款及利息4万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以后,王某仍拒不履行偿还义务,并想方设法逃避执行。新郑法院穷尽各种执行手段,均未发现有实际可供执行的财产,也未找到王某的下落。新郑法院将王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通过公安在法院设立的打击拒执办公室对其进行布控,尽最大力量挤压其活动空间。
王某被带回法院后,其本人及家属慑于法律强大威慑力,案件于当天全部现金执结。本次,法院依靠与公安联动执行,发现了王某的行踪,有效提升了执行效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刘熙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