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执行局领导:在新的一年即将来临之际,我们向你们,向汪洋执行法官表示内心诚挚的感谢……”12月13日下午,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执行员汪洋收到了一份特殊的新年礼物。为了感谢执行员汪洋,申请执行人贺阿姨和老伴专门送来了锦旗和感谢信。
整件事情的起因还要追溯到2014年,贺阿姨于当年3月、9月分两次借给自己的朋友吴某30万元。后经过多次催要未果,贺阿姨将吴某起诉至中原区人民法院,法院经过审理判决吴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贺阿姨剩余借款257760元。拿到判决书后,贺阿姨多次找吴某要求偿还,吴某均不予理睬。无奈,贺阿姨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员汪洋收到案件后,依法向吴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其财产情况,未查到足额可供执行的财产。经过传统查控,汪洋发现吴某名下有一套房产,但是该房产属于吴某及其儿子张某的共有财产,且该房产有银行抵押、债权人抵押。即使这样,执行员汪洋也立即向不动产中心和房管局送达了查封裁定,查封其房屋,并依法启动评估拍卖程序。
在评估阶段,共有人张某认为房屋属于其与母亲的共有财产,法院不能执行,所以拒不配合执行。考虑到这种情况,执行员汪洋多次登门做张某的思想工作,并给他讲清楚法律对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措施。经过多次耐心的沟通,终于做通了张某的思想工作,他同意配合法院执行工作,主动提交拍卖申请并腾空房屋。房产顺利进入拍卖程序。经过司法拍卖,该房子以252万余元的价格成交。贺阿姨如愿以偿拿到本属于自己的那份钱。
贺阿姨发自内心地高兴,于是出现了开头的一幕,她在感谢信中还写道:“在当前情况下,经济案件的执行是非常困难的,加上我们年纪大了,腿脚也不方便,对于司法执行过程中的法规政策不够了解,每天就是干着急。汪洋法官不顾事务繁忙,多次深入被执行人家中,了解情况,终于使问题得到了比较圆满的解决。他这种秉公办案、为民执法的严谨工作态度和敬业精神使我们深受感动。”
贺阿姨的话朴实而真诚,能让像贺阿姨这样的群众满意也正是广大执行干警的奋斗目标,为了这个目标,他们一直在努力……(张峰 陈佳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