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半年不给工资,法院执行局果断出手讨回。2016年7月份,杨某受赵某明和赵某祥雇佣,在巩义市小关镇某建设工地干活。期间一直未发工资,2017年1月4日,经双方结算,达成欠条一张,载明:赵某明和赵某祥欠杨某工资款76200元。该欠款经杨某多次催要无果,故向巩义市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案件审理结束后,赵某明和赵某祥二被告却仍不履行义务,杨某不得已申请强制执行。执行阶段,执行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多次联系被执行人赵某明和赵某祥,督促俩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二人拒不露面配合执行工作。经采取有效的查控手段,未能查处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干警也数次上门查找,但均未能找到被执行人。
12月3日一大早,执行干警叶新接到申请人杨某的电话,称发现被执行人赵某明的踪影了,执行干警立刻出动把返家路上的赵某明逮个正着,并当场下达拘留决定书,予以拘留15日的司法惩戒。
鉴于司法惩戒的威慑力,赵某明的家人在12月11日将欠款交到法院。执行人员将执行到位的7万余元案款交到杨某的手里,杨某感激地表示:“要不是咱法院强制执行,都不知道啥时候才能拿到这笔钱!”
岁末年关将至,务工人员返乡过年在即,巩义法院将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严惩欠薪犯罪,依法公正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切实保障社会和谐稳定。(贾凤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