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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因案施策 逐案破解

2018-12-11  来源:映象网

12月11日上午,在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209办公室,在刘红军法官团队的努力下,两起案件的当事人现场达成和解协议。

耐心释法,以理服人

赵先生与田某2010年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赵先生购买田某名下的一套房屋,房款52.5万元。赵先生装修入住后,田某却一直不配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双方于2015年7月达成协议,房屋买卖合同解除,赵先生将房屋退还给田某,田某退还赵先生房款、装修费用及违约损失共计70万元,并约定了还款计划及逾期处理办法。之后双方就还款时间又达成多份协议。但田某均未按约定还款,赵先生起诉至中原区人民法院要求解决。法院最终判决田某自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赵先生70万元及违约金。

还款期限已到,田某依旧没有动静。赵先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分配至刘红军法官团队,经过网络查控系统发现田某名下财产远不足以清偿欠款。后经过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执行局依法将被执行人田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其高消费。而在这一过程中,田某始终未露面。

后经过执行人员多方努力,终于找到了被执行人的父亲。刘红军法官释法析理,向田某父亲讲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诸多不利后果及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严重后果。田某父亲表示,一定认真教育田某,并克服困难替他先把钱还上。12月11日,田某父亲如约来到执行局,代儿子田某与赵先生达成和解协议,约定具体的还款计划。田某父亲表示一定按协议约定积极还款。

司法拘留,现场说法

张某、李某夫妻二人为解押车辆向李先生借款48万元,并向李先生出具了借条、收条。李先生多次要求还款,夫妻二人均置之不理。无奈,李先生起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张某、李某二人自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李先生48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张某、李某夫妻二人仍未履行还款义务,李先生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刘红军法官团队收到案件后,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冻结了两名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但远不足以清偿债务。随后执行员又依法将被执行人张某、李某夫妻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12月11日,执行员朱云峰找到了消失多日的被执行人李某并将其带回法院,劝说其积极筹集资金还款。但被执行人李某却坚持说自己没钱还款。据此,执行局依法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在执行员朱云峰把拘留手续准备妥当,打算将李某送往拘留所时,李某着急了,赶紧低头认错,并主动提出卖房还款。申请执行人李先生看到其确有悔意,表示愿意再相信李某一次,与其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于协议当天还款45000元,被执行人在协议签订后出售自己的房屋用于偿还剩余借款,在房屋卖出之前被执行人每月还款500元。

执行法官刘红军想借此奉劝那些还未履行的被执行人:“经过多年的执行工作,我们的执行人员都炼就了一双火眼金睛,对什么样的被执行人采取什么样的执行措施,执行人员都是心中有数的,无论你是哪种被执行人,执行人员都是有计可施的,所以还是早日履行为妙。”(李登科 陈佳伟)

文章关键词:执行,因案施策 责编:杨文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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