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刘少利)12月10日上午,在河南省登封市告成镇的一处煤矸石存放现场,涉案企业接到了来自登封市人民法院的首张“环境保护禁止令”,责令该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把被污染的这块土地恢复成能够耕种的农田。
登封市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宣读“环境保护禁止令”
据介绍,煤矸石是采煤和洗煤过程中排放的固体废物,涉案煤矿未采取有效扬尘覆盖和防燃措施,导致煤矸石发生自燃,释放大量有毒、有害气体,严重污染周边环境。今年12月份,登封市环保局发现此问题后,对该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决定书,但该煤矿未进行改正。随后,登封市人民法院接到环保局申请环保禁止令后,依法做出准予裁定。
登封市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告诉映象网(www.hnr.cn)记者,环境保护禁止令,是指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针对正在发生的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依法责令环境污染者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的一种司法措施。环保禁止令不但极大降低了环境损害的发生,为受害者提供了一种便捷有效的权利救济途径,同时也为环境执法提供了有效的司法保障,有力地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
登封市人民法院法警贴出首张“环境保护禁止令”
据了解,近年来登封市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登封市委、市政府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部署,有效利用地域资源,先后在嵩山风景区、三皇寨景区、中灵山景区建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筛选典型案例,依托审判职能积极推动环境污染治理,大力推行“环保禁止令”,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者的环境违法行为,使即将造成重大破坏的环境污染行为得到及时制止,保护生态环境,守护登封的绿水青山。
(登封政务新闻热线:15393715999 投稿邮箱:zzwblsl@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