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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校车驾驶资格上路 郑州航空港区交警开出万元罚单

2018-12-07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讯(记者 谷艳伟 乔雯 通讯员 康海博)为确保校车交通安全运行,郑州航空港区交管巡防大队结合辖区实际,围绕校车交通安全管理,不断强化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巡逻管控,在每天早、晚上下学高峰时段,安排警力对校车开展持续检查。

2018年11月29日15时50分许,港区交管巡防大队执勤民警乔俊岭在始祖路例行巡逻时,发现号牌为豫AL6823的校车在始祖路由东向西行驶时时快时慢,有意躲避警车,十分可疑。执勤民警遂驾驶警车跟随该校车行驶,当校车行驶至河北张村安置区上下学生时,执勤民警对车辆进行例行检查,在检查中发现,该校车驾驶员韩某不具备校车驾驶资格,遂协调车辆将学生送回,将校车和驾驶人暂扣,带回大队进一步核实处理。

经查验,违法行为人韩某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辆不相符车辆、驾驶人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对违法行为人行政拘留10日,累计罚款18000元。

按照源头化监管要求,港区交管巡防大队对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的郑州综保区(港区)阳光幼儿园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该校校车安全隐患消除前禁止上路,同时对该校的违法行为抄告实验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安监部门。

2018年以来,为保障辖区中小学生上下学安全,港区交管巡防大队持续开展校车专项整治行动,已查处涉嫌未取得校车标牌、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违法行为20起,累计罚款289000元。

为了孩子的安全,港区交管巡防大队提醒广大学生家长务必让孩子乘坐有职责的车辆上下学,避免乘坐非法车辆和不具备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驾驶的校车,也请学生及社会群众发挥好监督作用,共同关注校车安全。


文章关键词:校车,违法上路,万元罚单 责编:杨文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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