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某,你好,我是新郑法院执行局的,你与陈某某等人劳动报酬纠纷一案,你至今仍未履行,我现在通知你尽快履行义务,限你于11月28日上午10点前主动到新郑法院执行局履行义务,逾期将对你采取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拘留、罚款、限制招投标工程等强制措施,同时将通过微信平台、电视台、广场大屏幕滚动播放你的失信信息,如果仍拒不履行义务,将被追究刑事责任......”11月27日,河南新郑法院执行局攻坚执行队队长高昭在拿到新收的执行案件后,第一时间拨通了被执行人柴某的电话,在向其普法的同时,再次告知柴某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这种拿到案件后,第一时间“先礼后兵”的去电普法,已经成为该院执行局干警贯彻落实院党组执行攻坚要求的一种长效机制被落实在每一起执行案件中。
2017年陈某某和几个建筑工人跟随柴某打工,工程结束后一直被拖欠部分工资,陈某某等人在多次讨要无果的情况下,在2018年将柴某告上法庭,在开庭后柴某当场偿还部分工钱,但仍有9000多元余款未付,经陈某某等人多次催要,柴某一直拖欠不给。2018年11月陈某某等申请强制执行。
11月27日上午,高昭在收到这起申请执行案件后,第一时间将电话打给了被执行人柴某。在接到电话的第二天,11月28日上午刚上班,柴某主动联系到执行干警并立即将拖欠陈某某等人的剩余工资交到了执行局。“真没想到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这是我归还拖欠陈某某等人的工资款,千万不要给我上失信名单,我保证积极配合履行义务,我这几天有个项目正要开标呢......”柴某这样说。一个“先礼后兵”的普法来电为农民工讨回了拖欠的工资。
近年来,新郑法院高度重视涉民生案件,在执行工作中坚持信息化运用,努力司法为民,提高执行质效,切实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左世友 王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