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民生案件的执行与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息息相关,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切身感受,还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11月21日,巩义市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做到了令当事人满意,社会效果明显,达到了案结事了的目的。
2016年8月,马某承建一小区六号桥工程,并将其中的石方垒砌工程,分包给康某施工。工程完后,马某支付康某工程款14780元,剩余工程款14080元未付。经康某催要,马某于2018年4月2日向康某出具欠款证明,后经巩义市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后,双方达成协议,但马某仍未按约定支付欠款,面对一再失信的马某,康某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执行员立即通知被执行人马某到执行局履行还款义务,电话中马某以各种理由搪塞拒绝履行,随后,执行干警双管齐下一边将马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限制其高消费,一边到马某住所地进行查找,经过多次找寻最终将马某带回至执行局。到了执行局的马某仍旧抱着蒙混过关的想法,丝毫没有还款意思,任凭执行干警一再释法明理,马某均置之不理,执行员遂对其采取了拘留措施,进了拘留所的马某没想到的是执行员竟动了“真格”,本想着住几天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但真正失去了自由才后悔莫及,了解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后,第三天在拘留所的马某的心理防线终于破了,主动要求联系家人进行还款,最终将案款全额交到申请人康某手中,至此该案得以执结。
在执行过程中,常常有些被执行人以没钱还款为由想逃避还款义务,但是,法律毕竟不是儿戏,有不少被执行人被拘留、甚至被判刑后才急忙还款,那时才感觉悔不当初,已经太迟了。(谷亚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