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失信被执行人赵某主动赶到河南新郑法院执行局履行法律判决义务,与申请人李某一家达成和解协议,将7万余元赔偿款交到李某手中。
赵某是新郑某建筑公司负责人,李某曾经在其公司施工队工作。2017年9月,李某在赵某公司承包的工程工地施工时不慎受伤。为讨要医疗费及后续治疗费用,李某将赵某建筑公司告到了法院,赵某作为公司负责人,成为第一被告。法院经审理,判决赵某公司赔偿李某各项损失共计10万余元。赵某公司为李某垫付了住院医疗费用3万多,李某出院后,后续赔偿款一直没有拿到。因赵某公司一直没能按时全部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李某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赵某多次避而不见,躲避执行,执行法官便将赵某纳入失信惩戒系统。
近日,赵某的公司看好了几项工程,准备了材料参加竞标,没想到第一次竞标就被限,原因是赵某和其公司在失信“黑名单”中,按照失信惩戒政策,赵某在没有履行法律生效判决义务以前,都将被限制,赵某名下的公司所有申请的项目都将被拒绝。为了7万块钱的赔偿款,损失眼前有可能到手的巨大利润,赵某坐不住了,主动联系法院承办法官和李某家人,告知愿意马上归还剩余的赔偿款和利息。
11月21日下午,赵某在法院执行局将7万余元现金交到李某家人手中,执行法官随即将赵某和其公司从失信系统中撤下,虽然损失了第一个标,但赵某的公司还可以继续参与其它项目竞标。至此,这起案件也得到了圆满执结。(左世友 王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