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刘少利)11月21日,记者从登封市相关部门了解到,11月24日起,在登封市部分区域将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
为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缓解交通压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际,经研究,登封市决定在主城区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
一、限行区域
登封大道、颍河路、城区环山旅游公路、阳城路(均不含本路)以内区城的所有道路
二、限行时间
从2018年11月24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每日7:00至21:00
三、限行规定
(一)按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具体为: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单号的(1,3、5、7、9)在单日上路行驶;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双号的(2、4,6、8,0)在双日上路行驶
(二)为保障城市生产、生活正常运转,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1.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2.大型容车、中型客车、出租汽车,校车、残疾人专用车
3.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道
路清障专用车辆;
4.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的环卫、园林、市政(含污泥运
输)、热力、供水、供电、供气、供油、通信、邮政(合报刊发
行、快遵)押款、保险査勘、新闻采访、医疗废物转运等专用
车辆;
5.“绿色通道”车辆(运送鲜活农产品包括新鲜蔬菜、水
果、鲜活水产品、新鲜肉、蛋、奶等产品的车辆
6.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三)悬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四)各类货车除了遵守以上规定以外,还应遵守登封市对货车的其他限行,禁行规定。已办理通行证的货车,同时遵守本限行规定
(五)广大交通参与者要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提前选择交通出行方式,合理规划出行路线。用于婚丧嫁娶的车辆、乘坐危急病人的车辆违反限行规定被查处的,可向交警部门说明情况经查证属实的,不予处罚。
(六)违反本通告规定上道路行驶的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电子监控抓拍和民警路检路査依法子以处罚。
(七)《登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通告》(登政通[2017122号)自2018年11月24日起停施行,2019年1月1日起恢复施行。
(登封政务新闻热线:15393715999 投稿邮箱:zzwblsl@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