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谷艳伟 通讯员 胡云峰 张玉明)11月1日上午,中牟交警从严查处了一起阻碍消防车辆执行紧急任务通行的案件,在对一辆小型客车的驾驶人进行批评教育的基础上,还对其进行了罚款处理。
2018年11月1日上午,中牟交警张炳献、唐慧超等人在商都大道与人文路交叉口处执行缉查布控任务,9时30分左右,3台中牟县消防大队的消防车 ,执行紧急任务,拉着警报,闪着警灯沿商都大道由东向西疾驰,前方一辆豫NMX8XX号的小型客车,拒不为消防车让行。正在执勤的张炳献、唐慧超他们立即将该车指挥靠边,保证消防车顺利通行,然后对小型客车驾驶人进行批评教育,在批评教育过程中,该驾驶人一直称不知道让行的规定细则。后经批评教育,不仅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同时也接受了5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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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得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不享有前款规定的道路优先通行权。
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遇到特种车辆,如何避让,交警给您支招:
1、根据规定,路上碰见特种车辆需要避让。因此避让特种车辆是遵守交通法规的行为,如果因此被电子警察拍到,是可以申请复议的。
2、特种车辆在没有紧急任务时,并无特权,必须按道行驶;
3、遇特种车辆,保障安全前提下,先打转向灯,然后向右侧车道方向靠拢;
4、如车辆处于最右侧车道,那么在前方路口,选择右拐,为特种车辆让道;
5、等信号时遇特种车。有交警,请按指挥通过路口避让;无交警,确保安全下通过路口避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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