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谷艳伟 通讯员 王发明 李歌)中牟县公安局经侦大队针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客户损失大、涉及范围广的恶劣性质,主动出击、从严处置,于2018年10月18日,破获一起涉案价值3.3亿元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1名。
该犯罪嫌疑人校某某系“中牟县某某国际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中牟业务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主要嫌疑人。某某国际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中牟业务部,于2012年底成立,未在工商局注册,没有相关资质。
犯罪嫌疑人校某某伙同该公司中牟业务部的总经理张某某(已判刑),副总经理朱某某(已判刑)等人,自2013年3月份以来,公开对外宣传:为储户提供担保、签订借款合同,向社会上不特定人员吸收存款,并向储户按月支付固定利息,利息按存款金额大小分为月息1.2分、1.5分、1.8分、2.0分,借款方为郑州某某置业有限公司,后因经营不善等原因,资金断链。2015年3月份以后,借款合同陆续到期,某某国际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中牟业务部不再给储户支付利息,且不归还本金。
经审计:2012年10月9日至2015年9月31日期间,某赢公司、某某国际投资担保公司在中牟吸收存款共涉及理财客户796人,吸储总额(合同金额)3.3亿余元,实际到账金额共2.2亿余元,共支付理财客户本息1.8亿余元,未兑付金额1亿余元。犯罪嫌疑人校某某在该公司担任业务员期间,发展储户40余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000余万元,未兑付储户3人,未兑付资金20万元,非法所得提成20余万元。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校某某,男,现年56岁,中牟县韩寺镇人。目前,犯罪嫌疑人校某某已被中牟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中牟警方提醒:类似以高利润许诺投资者高回报的投资项目屡见不鲜,负面效果也比较多见,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前要擦亮双眼,提高甄别能力,不要轻信承诺保本的高息平台,天上不会掉馅饼,生财有道,切勿因一时贪念落入不法分子的圈套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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