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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替老乡做担保 工作险不保

2018-10-31  来源:映象网

“原先只是想着就替老乡做个担保,现在成了还钱,工资每月缩水一半,以后谁说都不担保了。”10月30日,河南新郑某单位工作人员申某在新郑法院执行局内向执行法官赵鹏说道。原来,申某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担保人,他只知道哥们儿义气,替老乡担保,却忽略了替人担保所要承担的风险,最终经过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与从中调解,申某与申请执行人达成调解协议,先还款3万,余款2万每月从申某的工资划扣,直到还清欠款。

据了解,申某与被告宋某是老乡关系,都不是新郑本地人。在一次老乡聚会中认识,两人一见如故,成了义气哥们儿。申某通过国家考试,成功考取了新郑市某乡镇的政府工作人员,有着稳定的收入来源。申请执行人郭某与申某的老乡宋某合伙做生意,生意失败后经双方结算,宋某应退还郭某10万元,在支付了5万元后宋某因无力支付余款,向郭某出具欠条一份,并口头约定利息,宋某同时找到了老乡申某为该笔欠款做出担保,郭某见申某是单位上班的工作人员,就欣然同意,但是打了欠条后宋某一直未支付余款,人也离开了新郑。经原告多次催要无果后诉至法院。经法院依法审理判决宋某偿还原告5万元及利息。同时宋某的老乡申某作为共同的被告,对该笔欠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被告一直未履行法律生效文书义务,最终郭某向新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并多次打电话督促宋某履行法定义务,宋某从一开始接电话敷衍了事到最后竟人间蒸发、不知所终。经查,宋某名下又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人员遂联系了该案担保人申某,接到电话后,申某开始抵触情绪很大,不管执行人员怎样做思想工作、释法明理,申某都摆出一副要钱没有、要命一条的架势。在多次劝说无果的情况下,执行人员遂对申某下了最后通牒,告知其拒不履行法律判决将承担的严重后果,如果申某因此被拘留或者被判刑,工作肯定不保。最终,迫于执行压力,申某与申请人达成协议,偿还了部分欠款,余款每月从自己的工资中划扣,直到还清欠款。经过执行人员的一番努力,该案最终顺利执结。

新郑法院执行局负责人刘明波谈到此类案件讲到,如借款人不还款,担保人是要负上还款责任的。在答应作为担保人之前,一定要慎重考虑,原因是当你签名作钱债担保,就是作出了个人负责清还欠债的承担义务,尤其是政府公职人员,如果承担连带责任后不能及时还款而被判刑,很可能公职不保,把工作给丢了。(左世友 王利)

文章关键词:法院,执行,担保 责编:杨文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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