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谷艳伟 通讯员 王发明 白彪)随着网络支付越来越发达,微信不仅是深受大众喜爱的社交平台,还成为重要的支付工具。大至数千元的转账,小至几元的消费,微信一扫皆可轻松完成。正因为其方便快捷,微信支付日益为更多人所接受,但手机失密、恶意转账等高风险行为也时有发生。10月23日,中牟县公安局姚家派出所破获一起恶意盗取他人微信零钱案。
2 018年10月23日上午8时,中牟县公安局姚家派出所接到辖区村民闫某报案称:微信里的钱被盗走了3918元。随后,姚家派出所民警黄宣逢、任二磊对闫某进行了详细询问,并对闫某被盗微信的零钱转账记录进行细致分析,发现共有四次转账记录比较可疑,且数额都较大。分两次转给微信名叫“好心情”的共1000元;时隔两个月后,又分两次转给微信名叫“震”的共计2918元,四次转账金额共计3918元。
据受害人闫某介绍,她在中牟县姚家镇某村开了一个小卖部,由于自己平常较忙,无法照顾小卖部的生意,便由婆婆梁某在小卖铺负责。为了方便婆婆收钱,闫某给婆婆买了一部智能手机,还注册了一个微信名叫“晨阳”的微信号。
中牟县公安局姚家派出所民警黄宣逢、任二磊通过调取视频监控,逐一排查受害人闫某微信零钱被盗的时间段内小卖部附近的可疑人员,发现村民田某有较大的作案嫌疑。据受害人婆婆梁某介绍,田某在案发时间段内曾以让梁某代缴话费为由摆弄过梁某的手机。
中牟县公安局姚家派出所民警黄宣逢、任二磊在掌握确凿证据后,于10月23日下午在中牟县姚家镇一工厂内将田某抓获。经讯问,犯罪嫌疑人田某,男,现年23岁,中牟县姚家镇人。据犯罪嫌疑人田某供述,其利用梁某给自己充话费时不注意,将梁某的微信支付密码记了下来;后利用梁某年纪大,不懂微信,称给自己充的100元话费没到账,遂拿着梁某的手机给自己转了两次500元;另外一次是利用梁某在卖东西,趁其不备,将梁某放在洗衣机上的手机拿着给自己转了两次钱,一笔是2418元,一笔是500元。
目前,此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中牟县公安局提醒您:广大群众在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支付时一定要小心自己的密码避免被他人得知,支付密码要不定期修改,最好不要使用自己的生日或者888888、666666、999999等简单易破解的密码。手机丢失或损坏要第一时间联系银行冻结银行卡或解绑相关网银业务,避免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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