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现场
映象网讯(记者 乔雯 通讯员 张胜利)为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巩固“规范司法行为、全面从严治检、推动转型发展”大讨论活动成果,2018年10月22日上午,新密市检察院召开第三次检察官联席会议,专项对案件质量复核评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会议由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谢向阳同志主持,全体检委会委员和员额检察官参加了此次会议。
案管中心主任王品对此次案件质量复核评查工作的范围和标准进行说明
会上首先由案管中心主任王品对此次案件质量复核评查工作的范围和标准进行了说明,本次评查的案件范围是2017年所有已办结的258起审查逮捕案件,重点评查案件实体和程序问题,是否存在错误逮捕和错误不捕现象。并以“实训小课堂”的形式,重点解读了审查逮捕类案件质量评查的标准。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谢向阳强调本次案件质量复核评查的重要意义
随后,副检察长谢向阳强调了本次案件质量复核评查的重要意义。他指出,此次评查的258起案件均由检察长李俊华和他本人亲自评查,这是检察长参与案件质量监督的重要途径。司法改革后员额检察官作为办案主体被赋予相当大的权力,但是放权不等于放任,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司法办案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证据为准绳,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大家要充分认识到案件质量复核评查工作是规范司法行为的内在要求,是巩固大讨论活动成果的具体形式,同时也是该院重大创新品牌项目《打造“阳光、规范、智慧”案管 助推司法规范》的具体推进手段。
党组书记、检察长李俊华讲话
最后,检察长李俊华针对此次联席会提出三点要求:
第一,院党组建立检察官联席会议的初衷是为员额检察官提供智力支持,在联席会上以“实训小课堂”形式进行业务培训,有助于提升员额检察官队伍的整体业务能力和水平。今天召开会议的目的是对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进行部署,这次主要是对侦监案件进行复核评查,今后还要依次对公诉、未检、民行、执检类案件分别进行复核评查。
第二,评查主体的转变体现的是检察长对员额检察官的监督和领导。本次评查不同以往,主要是检察长亲自进行评查,评查重点是看实体上有没有明显偏差,是否存在“应当逮捕而没有逮捕、不应当逮捕而逮捕”的情形。大家要正确看待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这体现的是党组对干警的关心和保护,对于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在早期解决、在内部解决,避免酿成大错。
第三,案件质量复核评查的目的是为了提高案件质量,提升员额检察官办案水平。案管中心要发挥内部监督职能,运用信息化手段做好日常评查工作,要在案件信息公开上下功夫,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规范。员额检察官要将评查当作提高业务能力的机会,对评查出的问题正确对待,立行立改,加强学习。
下一步,员额检察官要对办理的所有案件进行一案一评析,将自评报告计入个人司法档案。公诉部门要建立起跟庭观摩制度,每位员额检察官至少选取一起案件邀请院领导、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跟庭观摩,真正实现司法办案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推动新密市检察院整体司法规范化建设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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