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面可不好受啊,挨不住了,快想想办法让我先出去吧。”拘留所里的刘某给自己的家人打电话,让家人给申请人协商先到巩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还一部分欠款,解救于水火之中的自己。
案件起因是在2015年3月,被执行人刘某因急需用钱向申请人借款26000元,并出具借条一份。因该借款发生在被执行人刘某与前妻李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以二人应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刘某夫妇本是朋友关系,念在相识多年一直没有催促,可谁知一拖就是一年多,每次催促,总是推诿拒绝,无奈申请人提起诉讼。巩义法院判决被执行人刘某及前妻李某十日内向申请人偿还26000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刘某未曾出面解决问题,也不与申请人商量还款事宜,执行员多次的劝解都没有效果,把其前妻李某带到执行局,李某称钱都是刘某借的,也是他花的,一个电话把他叫到了执行局,但他仍拒绝还款,于是对其进行拘留。谁承想,刚进拘留所一天,被执行人刘某就坐不住了,和家人联系后让家人前来还钱。第二天一大早,同为被执行人的李某和申请人一起来到执行局,在执行员的见证下签署还款协议,约定先于9月9日先还款1万元,剩余的16000元从2018年10月份开始每月30日前还款3000元,直至欠款履行完毕。
司法权威是不容侵犯的,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要及时履行,切莫抱有侥幸心理,一旦被列入失信人黑名单,将会有不可挽回的后果。(孙悦)
10月15日,巩义市人民法院案件承办人张秋峰苦口婆心地劝说失信被执行人刘某、牛某。最终,功夫不负有心人,刘某和牛某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也知道这样拖延不是办法,决定还款履行。
9月17日下午,巩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中,有这样一对夫妻格外扎眼。他们穿着朴素、彬彬有礼,面带微笑却又满含热泪,手中拿着大红色的纸张,黑色工整的字体写满了对执行员崔东鹏的感谢。原来这位女士是一起执行案件的申请人,由于事故受伤严重,身体有些许的不灵便,但还是坚持要亲自来到执行局表达自己的感谢。
9月7日,巩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一名因事故失去左臂的申请人牛某终于拿到了执行款,激动地说不出话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