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是辛勤的园丁,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近年来,中央多次发文要求提高教师社会地位,维护教师合法权益,在社会上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今年9月10日是第34个教师节,近日,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10起教师劳动争议系列案件,有力维护了涉案教师的合法权益。
该系列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共有10人,均为新密市某民办中专学校的教师。2017年7月,该中专学校以学校不再招生为由解除与这10名老师的劳动合同,且并未向他们支付当月工资。后教师们多次与校方沟通无果,无奈之下,向新密市仲裁委提起劳动仲裁。后经仲裁委确认,10名老师在该校任教至2017年7月,该中专学校并未支付当月工资。同时,仲裁委经审理认定,该中专学校未及时向这10名教师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导致双方劳动关系终止,应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遂依法裁决该学校向10名老师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共计19万元。
裁决生效后,该中专学校并未履行,10名教师向新密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接到案件后,新密法院领导高度重视,要求执行局立即行动,从快执行,及时维护教师合法权益。执行法官立刻开始对该学校相关情况进行调查。经调查发现,被执行人某中专学校并无独立的办学场所,其位置在新密市某专科学校院内,租用该专科院校的教室及教学设备。通过查控系统发现,其账户内也无充足资金可供执行。执行法官前往该学校,找到学校负责人,要求其立即配合法院执行工作,主动履行义务。但是该负责人辩称,学校原校长已经离职,自己只是集团新任命的临时负责人,学校现已停止招生,资金紧张,运营困难,且郑州市某学校拖欠他们一笔债务迟迟不还,导致他们无力履行义务。随后,法官立即赶赴郑州某学校核实该笔债务情况。但是来到郑州某学校后,该学校负责人却明确表示,他们确实与新密某中专学校有经济往来,但是拖欠该中专的债务早已还清。经法官核实,被执行人口中这笔所谓的“到期债权”并不属实。
就在案件进展缓慢时,法官得到线索,该中专学校正在向在校生收取当年学费,但是经查询却发现该学校账户内资金并无变化,法官感觉到当中必有内情,便立即赶赴该学校。到达现场后,经现场初步调查发现,该学校收取学费并未使用其单位账户,而是借用他人的账户及pos机等设备。执行法官立即向正在现场收取学费的该学校会计和出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他们协助法院将该学校所收取的学费提取到法院账户。但是,该校财务人员不为所动,拒不协助配合。法官果断采取行动,对该学校负责人及会计、出纳采取强制拘传措施。将3人带回法院后,法官分别对他们进行询问,制作笔录,并反复给他们作说服教育工作,同时进行释法说理,向他们讲明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的严重后果。面对法官的劝说,该学校负责人一再推脱狡辩,拒不履行。最终,法官决定对该负责人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见到法院动真格的了,该校负责人一下子慌了神,急忙向集团领导汇报沟通。很快,该集团表示愿意配合执行,现场交来10万元执行款,并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剩余款项10日内履行完毕,该案得以顺利执结。(鲍志刚 冯培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