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上午,在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李飞的办公室里,一面“正义之剑,执法为民”的锦旗特别引人注目。“李法官,我代表5名劳动者衷心地感谢你!我们的辛苦钱终于拿到手了。”徐大姐激动地说。
徐大姐是一起劳动合同纠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2005年2月,经人介绍,她到郑州市某液化气有限公司工作,公司每月给她发放工资、交纳社保,但一直没有与她签订劳动合同。2015年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后,对这批老员工,不仅不签劳动合同,还降低了她们的工资。2016年6月公司强行解除了与徐大姐的劳动关系。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徐大姐无法获得公司的赔偿,申请的劳动仲裁也被驳回。和徐大姐同样情况的还有4个人。无奈下,徐大姐和4名同事向中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郑州某液化气有限公司补发11个月工资的赔偿,并发放在职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补偿款。法院依法支持了五人的诉讼请求。
案子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员李飞首先联系了公司法定代表人葛某,葛某表示会派律师前来处理。律师如约来到法院,并代表公司承诺会尽快履行。但2个月过去了,执行款却迟迟没有音信。
面对如此不守信用的公司,执行员李飞决定立即查封公司相关财产。10月23日,李飞带着两名法警来到该公司所在地,现场送达查封裁定书,并查封了公司的车辆。
看到法院动了真格,公司法定代表葛某再也坐不住了,“没有商量的余地,你作为用人单位,依法向劳动者支付报酬,是你该付的义务,今天要么我们把车拖走,要么你现在就去取钱。”李飞说。
面对如此铁面无私的李飞,葛某终于同意还钱,并和申请执行人约定三天后带着现金来法院。10月26日,葛某带着律师和30多万元的案件款来到法院,和五位申请执行人当场结清了案款。
办完此案,李飞想再次提醒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已经对劳动合同的签订进行了明确规定,作为用人单位一定要守法,要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即使补签劳动合同,也不能免除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双倍工资的义务。
9月30日夜晚,十一黄金周的狂欢已拉开序幕。而在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们丝毫没有收工的迹象。“我们这次行动主要针对长期不在家的被执行人,趁十一前夕他们放松警惕,返乡过节,争取把他们堵在家门口,争取多结几个案件,让申请人过个好节!”执行局局长张宏宇说。
张某和妻子马某是一起民间借贷案件的被执行人,2015年6月,张某和马某以做生意需要用钱为由向申请人常某借款300万元,借款到期后,两被执行人拒不还钱。
为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有效解决“执行难”,不让已生效的法律文书成为一纸空文,中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根据上级法院的工作部署,利用周末休息时间展开“秋季风暴”集中大执行活动,有效的达到了震慑“老赖”的目的。
近日,记者获悉郑州从7月份开始对市内5区、3个开发区、5个县市、上街区和航空港区分两组进行“气质”排名,好者奖,差者罚。实施财政扣款情况如下,高新区200万元、中原区200万元、上街区160万元、金水区154万元、荥阳市150万元、登封市150万元、郑东新区150万元、管城区60万元。
8月25日上午,由中原西路街道、郑州中原万达广场等多家单位联合,举行“2017年第三季度消防应急疏散实战演练暨反恐应急演练” 活动,全体商管公司员工、广场商户、消防大队队员共300余人冒雨参加。
中原西路街道行动迅速,领导高度重视,结合实际采取多项措施防患于未然,确保人防工程安全度汛。
整治整出高“颜值”,精雕细琢好“气质”。“双迎攻坚”辛苦没白费,中原区越来越美了。
8月17日,一起“终结本次执行”8年的案件在恢复执行后的第4天顺利结案,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们的高效率得到了申请执行人蒋某的高度赞扬。
中原西路街道条块融合,网格化助推双迎攻坚冲刺。
8月11日上午,深入中原西路街道辖区罗庄北工地、中钢家属院、中信广场工地、中原中路农贸市场、中原万达广场等视察“双迎攻坚”冲刺工作。
8月13日中午,中原区区长李卫林在绿办主任胡志军的陪同下,对绿东村街道市容环境工作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督导。
日前,中原区绿化管理所对西四环生态廊道开展全面整治。
日前,中原区召开2017年人防防汛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中原区人防防汛工作。
8月4日,中原区绿东村街道办事处联合玖久社工组织青少年志愿者到电缆社区开展关爱孤寡老人活动。
中原区积极探索文化事业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形成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文化事业蓬勃发展、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文化市场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