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法官,我们还钱!现在就还钱!”9月18日一大早,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的执行员蒋赏就被执行人楚某的家人“堵”在了执行局的大门口,“蒋法官,我钱都带来了!快让公安局把我老公放了吧!”
面对着哭着喊着要还钱的被执行人家属,执行员蒋赏说:“楚某恶意转移财产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已经构成刑事犯罪,他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后果,刑事处罚是免不了的!”
原来,楚某是一起民间借贷案件的被执行人。2013年1月,楚某以经营工厂为由向申请人刘某借款5万元,月息2分,借款期限三年。借款到期后,楚某仅偿还一部分借款,还余3万多元没有偿还,刘某多次催要无果后,向中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楚某偿还现金35360元。最终,中原法院支持了刘某的诉求。今年2月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员蒋赏接到案件后,首先电话联系了楚某,楚某一听是法院打来的电话立刻挂断,之后再也不接电话,人也玩起了“失踪”。正在一筹莫展之际,蒋赏发现楚某在案件审理期间转移走了名下的一辆轿车,在判决生效后的第二日又转移了一辆北斗星牌的汽车。
因楚某拒不履行已生效的法律文书,消极抵抗执行且存在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法院决定将楚某以涉嫌拒执罪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9月15日,公安机关通过网络追逃系统成功定位到楚某的位置,并将其抓获。面对着最高三年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楚某这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赶忙让家人还钱,于是发生了开头的那一幕。
“楚某在判决生效后恶意转移财产已经符合拒执罪的构成要件条件,”中原区法院执行局局长张宏宇奉劝各位“老赖”,“拒执罪进行公诉程序,就算立刻还钱也逃脱不了刑事处罚。劝那些还在观望的被执行人不要存在侥幸心理,要诚信做人!”
据了解,截至8月底中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审理拒执自诉案件346件,其中有罪判决4人,涉嫌拒执罪进入公诉程序23件,追逃车辆2辆,抓获7人,有效震慑了失信被执行人。(王新)
9月19日上午,闫某作为六位农民工代表从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郑法官手中领取了八万七千元人民币银行转账支票。这些钱都是六位农民工朋友辛苦劳动的工资报酬。
9月19日,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驱车来回400公里,顺利在新乡辉县将规避执行拒不履行裁判文书义务的被执行人杨某司法拘留,并且安全将其带回上街区。
9月份以来,商丘市两级法院结合自身执行工作实际,在省法院组织“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互评的基础上,两级法院对照“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指标要求
婚前按人口分配的拆迁安置房和过渡费,离婚后属于自己的房产份额被前公公转卖给他人,拿到一纸胜诉状却见不到一分钱的王娟一筹莫展,在2017年4月13日申请了执行,而惠济区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们也用实际行动为王娟讨回了公道,在展示司法为民的同时彰显了司法权威和破解执行难的决心。
趴在警车头上拦车,还尾随执行法官到法院,声称:“我没要过来钱,你们就不能把人带走!”9月19日,在二七区人民法院一执行现场,李某与其同行人员阻拦法院执行,理由是“被执行人欠我们的钱还没有还”。
2017年9月20日,新野县人民法院执结一起继承纠纷,在法院的强力执行下,申请执行人陈某拿到了属于自己的继承款,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9月4日下午,山阳区法院执行法官冒着大雨来到高新区某村,亲自登门将执行到位的两万余元赔偿金送到伤残老人王某手中,老人激动的说道:“没想到我的赔偿金能这么快执行回来,还麻烦法官专程上门给我送来,真是太谢谢你们了!”
山阳区法院在执行尹某某与王某某一案中,被执行人王某某拘留期间,其亲属主动到法院代其履行义务,致使一起拖欠劳动报酬案件得以执结,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日前,山阳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袁某拒不执行判决罪作出一审判决,依法判处被告人袁某拘役两个月,缓刑两个月。
同村居民李某与宋某因耕地问题发生纠纷,大打出手,最终使同村居民宋某受伤住院,后经山阳区人民法院判决,李某犯故意伤害罪并赔偿宋某12000元,在履行期限后李某并没有对宋某进行赔偿。
任某申请执行沁阳市某公司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苏某等三人申请执行都某为劳务合同纠纷的三起案件,三案的总标的一万余元。
2017年 9月19日,获嘉县人民法院“秋季风暴”集中执行行动。在田地里将被执行人陈先中传到法院。经过执行干警的说服教育,9月19日下午14时陈某将2469元医疗费等赔偿交付申请人,该案顺利执结。
任某申请执行李某机动车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焦作中院作出的(2015)焦民三终字第00266号民事判决生效后,李某未自觉履行,申请人任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近日的执行专项活动中,卫辉市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全程佩戴执法记录仪,记录了执行行动全过程,同步录音录像,固定了执行证据材料,更大力度地促进了执行人员的行为规范化和公开化,做到依法执行、公正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