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王红伟 通讯员 宗珂)12月22日早8点,新乡辉县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杜广军刚刚来到办公室,手机即传来信息提示音。一看,原来是微信上有450元到账-----河北男子戚某某将执行款400元和执行费50元通过微信转了过来。一起案款仅400元的交通违章罚款非诉执行案件,辗转几个月,终于执结。
原来,河北临漳县村民戚某某在 2016 年6 月 12日因在辉县市交通违章,被辉县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罚款200元。戚某某某收到《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后,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也未向公安机关提起复议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辉县市交通警察大队多次催告,其仍未缴纳。 2017年4月20 日,辉县市交通警察大队申请辉县市法院对戚某某强制执行,要求对戚某某征收罚款200元,并征收加处一倍罚款200元。经法院审查,依法下达对辉县市交通警察大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准予强制执行的裁定书,该案随即转入执行局,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在向戚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执行手续后,戚某某仍未主动缴纳。 因辉县距离临漳200余公里,因为400元案款前往划拨,司法成本过大。期间,办案干警几次与被执行人电话联系,试图说服其自觉履行,但戚某某不以为然,还声称执行干警意欲诈骗钱财。11月23日,经领导批准,戚某某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成了一名老赖。12月20日,戚某某在购买火车票出行时受阻,才意识到这400元案款必须得缴。于是出现了文初的一幕。
因为200元违章罚款拒缴,被加罚一倍,还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最终不得不缴纳450元才了结。戚某某的的经历足以让众多老赖警醒:法律不是儿戏,违法必受追究!
12月13日下午,新乡辉县市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现场向17个案件当事人发放执行款9124000元。
近日,一名老赖在法官找上门时蜷缩一团,躲进柜子中妄图逃避法律义务,不料还是被法官揪了出来。
执行网络司法查控系统,是法院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一个重要手段,近年来,被广泛应用于执行工作中。
12月22日,中信银行某支行电子信息屏上出现了一组“老赖”名单,引来许多办事群众驻足围观。
2017年12月27日上午8时30分,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动警车7辆,警力35人,搬运人员40余人
12月27日,镇平县人民法院使用“搜查令”成功执结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13年,鲁山县人民法院审理了执行申请人李某与被执行人朱某及某保险公司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判决上述两被告赔偿李某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共计23.4万余元。在2015年底某保险公司及时履行了法律义务7万余元,而朱某接到判决书后不久即外出躲避下落不明,给执行造成了一定的难度。承办此案的法官按照该院执行快速反应机制的要求,将手机以及办公电话告知了申请执行人,并表示只要发现被执行人的下落或者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可随时打电话联系。
自11月16日冬季执行攻坚活动开展以来,截至到12月25日,邓州法院执行局共执结案件549件
12月27日上午,在唐河法院执行局指挥中心,农民工代表李某、卢某从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新宛的手中接过执行尾款19.1万元
近年来,平舆县法院从执行队伍建设入手,加强执行管理,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切实提高了执行工作水平。
近年来,平舆法院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使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不断压缩。12月21日,执行法官将赵某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张贴到赵某家门口以及所在村庄,惹的大家指指点点,议论纷纷,第二天,赵某来到法院主动缴纳了执行案款,
12月26日,被执行人范某担心纳入“黑名单”后可能会对工作造成一定影响,决定履行判决义务,并在执行干警的调解下,与申请人姚某达成了和解协议。
近日,二七法院执行法官前往新郑市对某涉案房产进行腾空,为下一步司法拍卖做准备。可到了腾房现场,执行干警却遇到了一件哭笑不得的事情……
2015年2月份,申请人康某兵、被执行人康某园经媒人昌某介绍相识。2015年5月24日
在中牟县的贾鲁河畔,一位30岁左右的男子赵某正在悠闲地垂钓,只是还没等到鱼上钩,中牟县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就已经围了上来,赵某很清楚,这次是真的赖不掉了,只得配合执行干警的拘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