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呀,真是太感谢了,真没想到你们会把执行款送到俺家来。”这一温馨的画面发生在巩义市大峪沟镇某村的姜某家中,看着手中的执行款,腿脚不便的姜某感动不已。
10月11日,巩义市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农民工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三年前,姜某受曹某雇佣,在其分包的河南大峪沟某公司从事巷道修复、除渣等工作,之后姜某被拖欠三千多元工资,因多次催要无果,遂诉至巩义法院。由于被告一直不履行判决,姜某于2017年九月份申请执行,10月10日,案件分到了执行员李自卫手中,他了解案情后,积极寻找被执行人,在一天之内就拿到了执行款,考虑到姜某情况特殊,无法前来领执行款,第二天一大早,李自卫就驱车前往大峪沟镇,将执行款送到了姜某手中,并在其家中办理了结案手续。姜某捧着执行款激动地说:“太感谢你们了,没想到9月27日立案,法院执行局会这么快把工资给俺执行回来,还亲自上门办理手续。”
执行员李自卫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了“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司法利民”的宗旨,切实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展示了巩义法院执行员的风采。(贾凤懿)
2015年2月10日,孙某驾驶轿车与李某乘坐的两轮摩托发生相撞,致李某受伤,造成二级伤残,高位截肢,巩义市人民法院判决孙某赔偿六十一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孙某迟迟未履行赔偿责任,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9月18日,巩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实施一大队三中队队长李自卫执结了一起十七年的老案。
百善孝为先,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法律对每一位公民的基本要求。9月15日,巩义法院依法执结一起赡养费纠纷案件,进一步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让身患重病的刘某实现了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自2017年以来,巩义市人民法院多措并举化解执行难,取得了显著成效。9月13日晚,巩义法院利用大数据定向位置推送等一系列技术手段曝光老赖信息,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老赖”家人马上联系了法院执行局执行员刘英军,表示要马上还款,感觉“太丢人”。
9月12日,巩义法院执结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切实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2017年9月5日下午,郑某向巩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执法一大队大队长王俊武等干警送来了一面鲜红的锦旗,感谢他们接到案件后迅速执结了案件,一再表示没想到法院同志工作效率这么高,司法为民贯彻的这么好。
2017年9月4日,巩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大队执行员李自卫接到举报电话称发现了4年前的案件被执行人曹某,执行110迅速出警带回了这名女“老赖”曹某。
9月4日下午,巩义市人民法院执行员徐淑红成功执结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被执行人李某、陈某当场将十四万余元执行款偿还给申请人刘某,当事人双方握手言和。
6月30日上午,巩义市打击拒执犯罪警务办公室成立揭牌仪式,在巩义市人民法院举行。巩义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陈兆甲,巩义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郭宝安,巩义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张卫锋,巩义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魏丰刚等领导出席,巩义市法院执行局局长郑朝阳主持揭牌仪式。
在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有这样一位女执行法官。她从事执行工作仅仅一年,却已成为安阳执行一线响当当的“执行达人”。面对强度高、风险大的工作压力,她用成绩说话,一年来,她带领的执行团队先后成功化解了810起执行案件,仅她自己就帮当事人拿到了久久期盼的1622万执行款。
9月29日晚上8点多,家住尉氏县南曹乡的张某从尉氏县法院执行干警刘亚辉手中接过26万赔偿款,激动地热泪盈眶,对执行干警连声表示感谢。
9月29日晚上8点多,家住尉氏县南曹乡的张某从尉氏县法院执行干警刘亚辉手中接过26万赔偿款,激动地热泪盈眶,对执行干警连声表示感谢。经过执行法官数次奔波,两次异地执行,终于将全部赔偿款执行到位。
9月28日,曹某和亲戚一起来到法院,将剩余款项全部结清。
9月21日,巩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实施四大队的执行员王二现经过六七个小时的忙碌后,历时两年的执行案件终于有了良好的结局,三点多才顾得上吃午饭。
9月19日上午,闫某作为六位农民工代表从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郑法官手中领取了八万七千元人民币银行转账支票。这些钱都是六位农民工朋友辛苦劳动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