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24日晚,李某驾驶无牌两轮摩托车行驶至新郑市旅游路某处时,与停驶的袁某驾驶的重型半挂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李某受伤。该事故经新郑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处理,认定李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袁某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双方商议赔偿金额无果后,李某遂诉至新郑法院。
经新郑法院审理查明后判令袁某承担30%的赔偿责任,保险公司赔付后袁某实际承担赔偿金额为7000元。判决生效后,袁某并未上诉并躲回山东老家拒不履行应有的义务。在案件执行阶段,执行干警高昭曾一度想前往山东拘传袁某,但因执行工作繁重一拖再拖。但高昭毅然没有放弃,隔三差五给袁某打电话催促其履行义务,对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告诫袁某如不履行将会面临的法律责任。2018年6月20日,高昭一如既往地给袁某拨去电话,袁某接到电话后不等高昭劝说便同意履行义务,随后将7000元钱转入高昭微信中。至此,该起案件成功执结。(李海)
为进一步破解执行难,河南新郑法院充分利用执行联动机制,与新郑市攻坚执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新郑市司法局相互协同作战,在强制执行房产证据保全方面积极作为,全力解决新郑百姓的执行难问题。
2018年6月19日下午,经过执行法官张伟晓与被执行人刘某父亲的双重教育,终于让被执行人刘某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和拒执的严重危害。20日上午,被执行人刘某主动带着15000元执行款来到河南省新郑法院,将执行款交到张法官手中。
6月14日,2018年全省百城建设提质工程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推进会在开封召开。新郑市被评为2017年全省百城提质工程工作先进县(市)。
为深入贯彻落实郑州市“迎七一,学、考、赛”活动精神,提升组工干部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6月15日上午,新郑市举办组工业务电视知识大赛。
6月11日上午,郑州市发改委党组成员李伟涛、新郑市委常委、市委办主任秦洪源、新港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副主任乔建伟、周书明、连合群对新郑市新港产业集聚区进行督导调研,和庄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马聪锋、城东新区管委会主任李铁成参加了调研会并汇报了和庄镇在“环保攻坚”工作的做法和成效。
6月9日上午,新郑市和庄镇召开环保攻坚、安全生产、信访稳定专题会,镇全体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各村支部书记参加会议。
“三夏”抢收进入高峰期,同时也是农机事故易发期。近日,新郑市农机监理站联合公安交巡警大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和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对服务“三夏”生产的农业机械进行隐患排查,确保“三夏”生产顺利进行。
为倡导“创文明城,做文明人”文明出行的交通理念,进一步减少交通不文明行为,6月11日,新郑市审计局在中华路与陶文路交叉口,设立志愿者服务岗,开展交通文明志愿服务活动,为“双迎攻坚”文明城市、营造文明出行的良好氛围增添力量。
6月13日上午,新郑市辛店镇组织召开学习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及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作风整顿会议,镇领导班子成员、全体机关干部参加了会议。
房屋被司法拍卖后,被执行人拒不腾房。6月11日下午,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对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进行了腾房,人大代表全程监督执行活动,全程录音录像,整个过程全部在“阳光”下进行。
“听说我这个案子都已经终本了,没想到时隔这么多年你们又找上了我。”失信被执行人危某拿着五万元欠款交到执行队长李刚手中。2018年6月12日上午,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已经终本的“陈年老案”。
近日,新郑市某建筑企业负责人张某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依法批准逮捕。该案件的处理方式和力度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欠薪企业和个人起到了很大的震慑作用,有效地推动了新郑市的欠薪治理工作。
为了不断提升文物安全工作水平和加快旅游产业转型升级。6月6日上午,新郑市组织召开了“新郑市文物安全暨旅游转型升级工作会”,新郑副市长李猛出席会议,市旅游文物局局长赵舒琪,市文物保护管理委员会、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成员单位主管领导参加了此次会议。
6月7日,新郑市委书记刘建武深入部分乡镇、中心城区新区等地,就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实地督导。刘建武强调,要强化环保意识,自觉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动真碰硬抓好环保问题整改,推动环保工作再提升,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刘建武先后到梨河镇、城关乡、新村镇、中心城区新区、和庄镇等地进行实地督导。每到一处,刘建武都认真看、细心问、耐心听,详细了解现场及其周边环境治理情况,为企业现场“把脉问诊”,开出治理良方。
按照新郑市创建全国健康促进企业工作推进会议和市工信委创建健康促进企业动员会的相关工作要求,和庄镇迅速召开健康促进示范企业推进会,全面推进以“安全、健康、环保”为主题的健康促进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提升企业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水平,全面梳理创建健康促进示范企业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创建“健康促进示范企业”工作进行再动员再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