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停车多的地方,就有收费人的身影。”8月15日晚间,郑州市民夏先生向记者反映,“大街上随处可见向电动车车主收费的,停车的时候看不见收费的人,准备离开时,窜出一个人说收费。”
对此,8月16日上午,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实地走访了财富广场、兰德中心、紫荆山公园等人流量较大的区域,部分区域存在乱收费问题。据调查,受访的多数市民对电动车停车的收费标准、收费区域、管理主体心存疑惑。
【调查】
自行车收费五毛,电动车收费一块或两块
记者在经三路丰产路交叉口财富广场前看到,在路口西南角和西北角的人行道拐角处,各有一个十米多长的电车和自行车集中停放区域,车辆排列在人行道两侧,中间仅剩一条狭窄的过道。一位60多岁的大妈和大爷分别坐在路口西南角和西北角的树荫下,看管着这片区域。有人推车离开时,他们立即上前收费,车主一般掏出一块钱或两块钱给他们。
这位大爷告诉记者,他这里按天收费,自行车停一天收费五毛、小电动车收费一块、大动车收费两块。“停一次,不管停多久收费都是一样的,在这停车的一般都是在广场里上班的,他们都停一天,如果中午离开,下午来就不再收费了。”马路另一侧大妈的说法与大爷的说法一致,不过,这位大妈看管的区域可以按月收费,每月20元。据大爷和大妈介绍,此地是他们“承包”的,每月上交一定的租金,至于交给何处,他们并不知情。大妈向记者透露,每月27号都会有人找她收600元的租金。
在花园路兰德中心前,记者发现有3处非机动车停放区,都在人行道上,每片区域都有一人或两人在看管。一位66岁的大妈坐在广告牌后面,左顾右盼,看到有人推车离开时,她赶紧走上前去,一些车主还没等大妈开口,就主动掏出一块钱。
在紫荆山公园,记者发现公园门口左侧的人行道上,竖立着一张非机动车停车牌,停车牌对面是用白线划定的共享单车停车区,按规定,此处应是公共的非机动车停车区域。不过,奇怪的是,在停车牌上人为地写着“停车收费,过夜丢车后果自负”,一位大妈在四五米远处看管着,向在此停车的人收费。
【看法】
市民疑惑,不知找谁解决
那么,市民们对大爷大妈们向路边停放的电车、自行车收费有何意见?他们愿意交钱吗?记者采访了多名在以上区域停放电动车的市民。
看法1:“不合理,但不知道谁来管”
在财富广场写字楼里上辅导班的李同学之前都是把电动车停放在没人收费的区域,不过今天因为时间比较紧,她把车停在了有人看管收费的区域。“虽然感觉这样收费不合理,但一块钱也没啥。”李同学说,她并不了解到底是哪个部门在负责收费的。
在紫荆山公园附近办事的李先生虽然给一位看车的大妈掏了一块钱,但是他仍有疑惑。“他们来找你要钱,能有啥办法?一块钱也不好意思不给。这种行为到底是公家的,还是私人的,如果是公家的,他们把钱收了后是否上交了,有没有明确的收费标准?如果是私人的,他们是怎么租的这块地。”
看法2:“车辆丢失,他们又不管了”
“那些看车的人也都上了年纪,给他们一块两块的,也无所谓。但是,如果车辆真出现了什么问题,他们又推托,说不归他们管。”在财富广场上班的李先生说。
市民付先生告诉记者,“有次我把电动车停在路边,当时交了钱。回来时发现我的车倒在地上,车闸被压坏了,车篮里的雨衣和其他东西都丢了。我问看车的人,他说我是在讹他。”
看法3:“收费区域模糊,收费标准也不一样”
在兰德中心办事的张女士骑电动车离开时,一位大妈向她收了一块钱。“他们收费的很不专业,有时收费,有时不收费。我昨天来都没收我钱,今天来又收我钱了。也并不是所有人在这停车,他们都会收费。”张女士告诉记者,“收费的区域也很模糊,刚才我停在这,他们收费了,但是我如果再往那边稍微挪一下,就没人收费了。”
【说法】
看车人“年纪大了,赚点钱顾着自己”
这些上了年纪的大爷大妈们为何做这项工作?他们从何处“承包”的区域?
在经三路丰产路西南角看管车辆的大妈来自周口扶沟县的一个农村,她孩子在郑州工作,自己想在郑州想找点事情干。“我今年60多岁了,也干不了什么重活,就来这给人看看车,赚点钱,顾着自己。”这位大妈介绍,此前她老乡在这看车,后来她老乡不想干了,就把工作转给她了。
在兰德中心前看管车辆的大妈同样也来自农村,她孩子在郑州创业,自己帮忙带两个孙子,今年孙子上了高中,她就没事干了。“我一个朋友把我介绍到这看车,每个月我给他交些钱。”大妈说。
至于他们是否有权限看车收费,他们上交的钱最终到了谁手里,这些大爷大妈们并不知情。
【回应】
“从未授权任何人看车收费”
针对这些问题,记者联系到郑州市停车场管理中心。停管中心的工作人员回复称,他们只负责机动车的停放管理,非机动车的停放由相关街道办事处来管理。
随后,记者联系到管辖以上区域的丰产路街道办和花园路街道办。丰产路街道办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从未授权或同意任何人对路边停放的自行车、电动车进行收费,此前也有市民投诉乱收费问题,他们也进行过整治,不过此类问题涉及多方面,难以彻底解决。花园路街道办的工作人员说,紫荆山公园门口有一家看车的在很早前经过物价局批复,至于其他家的情况,他们并不了解。
记者从郑州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处了解到,非机动车存放服务的定价已经放开,由市场来调节,至于相关经营方有没有经营资质,则由其他部门管理。
河南金色阳光律师事务所的王律师告诉记者,如果非机动车存放服务收费是经过政府批准和备案的,并且明确公示出收费标准,那么他们的行为就是合法的,否则就不合法。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见习记者 彭飞 文图)
原标题:"小电电"停车收费背后藏猫腻 圈地收费市民"雾里看花"
“自今日起,市区文化路、归德路、凯旋路、神火大道,划为严管街。凡将电动车、电动三轮车、自行车放置道牙下乱停乱放的车辆,全部暂扣。
由于今年共享单车的大量投放,导致非机动车的乱停乱放问题极为突出,严重影响了市容及交通安全。
市交警支队道路交通设施维修中心副主任刘昂告诉记者,斑马线的铺设进 一步明确了行人非机动车的路权,并提醒机动车驾驶员到这个路口的时候一 定要减速慢行,主动避让行人,无论前面是红灯还是绿灯,看到斑马线上有行人都要主动避让。
近日,郑州市管城区南关街道办事处城管人员落实“划摆清”三项措施,合理规划停车线、主动摆放乱停放电动车、清理清运共享单车,有效治理辖区非机动车乱停放问题。
八一路与延安路交叉口西北边的非机动车道有200米左右坑比较多,给过往非机动车带来非常大的不便,希望市政部门及时修补。
7月12日,市民马先生拨打本报热线电话2770000反映,八一路与延安路交叉口西北边的非机动车道有200米左右坑比较多,给过往非机动车带来非常大的不便,希望市政部门及时修补。
根据管理规定,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应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服从交警指挥,增强文明交通意识,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规定明确,行人违反以上规定的,处以20元罚款;非机动车未停放在规定地点的,对非机动车驾驶人处以20元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摘要
一名十八岁的女孩因骑电动车带人且驶入机动车道在被执勤交警纠正时拒不配合,不仅辱骂交警且在交警制止其离开时对交警又打又咬,6月21日上午该女孩以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刑事拘留。
据统计,非机动车事故率在交通事故中占30%,造成事故的原因大多是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走非机动车道、酒后骑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引起的。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警示和教育交通参与者,4月17日,郑州市公安局围绕开展“三教育一采集”教处一体化模式为主要内容的严厉查处非机动车及行人交通违法整治专项活动,联合映象网开办了“交通违法曝光台”,将违法者的信息公开曝光。
州市公安局围绕开展的以“三教育一采集”教处一体化模式为主要内容的严厉查处非机动车及行人交通违法集中整治专项活动,联合映象网开办了“交通违法曝光台”,将每天曝光部分交通违法者信息,以下是第一季的内容,看看有没有你认识的人?
接到上级下达的任务后,我们施工队一刻也不敢耽搁,想尽快按质保量完成任务,争取早日通车,以便广大市民出行。施工方告知广大市民,在涵洞施工阶段,车辆可以从非机动车道正常通行,桥下的照明设备已经开启,确保车辆和行人的通行安全。
昨日,市委常委、宣传部长贾书君带领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先后到中站区、解放区和马村区,督导焦作市农贸(集贸)市场整治工作。据悉,焦作市需要升级改造的农贸(集贸)市场共20个,其中解放区6个、山阳区9个、中站区1个、马村区2个、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个。
连日来,驿城区人民街道办事处不断加大整治乱停乱放、占道经营的力度,组织精干人员对辖区内重点路段专人监守,划分责任片区,夯实目标责任。通过流动巡逻、定点整治等方式,对辖区内的火车站广场、人民街、富强路南段、中心岗楼周边、风光路大华城段、水果市场、建新街等重点路段进行重点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