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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一检察官创新办理未成年案件 孩子称“亲叔叔”

2017-11-01  来源:映象网

“孩子误入歧途,主要是我这当爹的没尽到责任。孩子重新找回自信,多亏了你这个亲人!”这是孩子的家长刘某写给宋刚的一段话。

在孩子的眼里,宋刚就像亲叔叔;在孩子家长的眼里,宋刚就是孩子的亲人;在同事的眼里,这个身材魁梧的大汉,对待孩子柔情似水。

宋刚是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检察院未检科科长。面对日益增多的涉罪未成年人案件,2012年,金水区检察院增设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宋刚成为首任科长。截至目前,他带领的团队平均每年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200余件400余人,办案量位于全省基层检察院之首。

学生考试失利自暴自弃盗窃 检察官想法挽救

刘某是涉罪未成年人小刘的父亲,宋刚是办理小刘涉嫌盗窃罪的主办检察官。

小刘盗窃一辆电动自行车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进入检察环节后,宋刚阅卷发现,小刘在一所重点高中上学,作案动机仅仅是因为几次考试失利,无处宣泄的他,选择了自暴自弃、逃课上网。为了筹集上网费,他偷了一辆电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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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刚(中)与阳光法律志愿者交流帮教情况

“高考时间快到了,能不能让我参加考试?”宋刚在看守所讯问小刘时,看着他幼稚的面孔,听着他认罪悔罪的话语,宋刚心情沉重,决定安排其与父亲见面。见到泪流满面的父亲,小刘泣不成声。会见后,宋刚积极促成小刘父亲赔偿被害人的损失,获取对方谅解后,依法为小刘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使其顺利参加高考。

为了帮助小刘尽快脱离案发后造成的心理阴影,宋刚通过亲子约谈、心理疏导等手段帮助其重拾信心。鉴于小刘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不大,又处于人生关键时期,宋刚在检委会建议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依法封存犯罪记录。

小刘拿到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不久,就接到了大学录取通知书。如今的小刘,在大学里学习成绩优异,还是一名学雷锋志愿者。不管遇到高兴的事还是烦心的事,小刘总是给宋刚打电话或发短信说,不少同学都知道他有个亲叔叔是名检察官。

搭建帮教平台 在全省成立首支阳光志愿者队伍

“这么多案件这么多孩子!谁都知道一个孩子对于家庭意味着什么,一次失足对一个孩子又意味着什么。”每办完这样一个案件,宋刚总是反复回顾案情。

“未检案件与普通刑事案件不同。”在宋刚看来,他所办理的涉罪未成年人案件数不只是一个冰冷的数字,而是一个个失足孩子毁灭的青春,是一个个家庭沉重的悲剧,挽救他们,就要从心理学的角度深层次剖析其犯罪动因,通过心理疏导等方式改变其认知,从而敬畏法律,约束自己的言行。为此,他主动参加心理咨询师考试,结合自修的心理学知识,率先在全市检察范围内制定《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心理评估及疏导办法》,并和院技术检察科对接,成为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引入心理评估技术的全省检察系统第一人。

经对所办案件进行剖析,宋刚发现,90%的涉罪未成年人来自单亲家庭,而这90%的单亲家庭中又有近一半的孩子被父母放弃或父母不知管教,而被害人为未成年人的案件中,也与此比例相似。成年人监管的缺失,成为造成未成年人犯罪和伤害的一大诱因。

在检察长的支持下,宋刚奔走呼吁,动员社会力量搭建合适成年人全程参与的帮教平台,与金水团区委联合下发了《关于招募阳光法律志愿者参与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的若干规定》,同郑州市多家高校达成协议,招募优秀法律专业在校大学生,在全省率先成立首支阳光志愿者队伍,协助检察机关实施帮教,重新步入阳光生活。

金水区检察院检察长王青向记者介绍,阳光法律志愿者懂法、富有爱心,与涉罪未成年人年纪相仿,更容易走进他们内心。在宋刚的引导下,阳光法律志愿者已作为合适成年人介入246名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教,让他们感受到了法律的温度和公平正义。截至目前,这些孩子无一重新犯罪,该院未检科先后荣获“河南省青少年维权岗”“河南省五四红旗团支部”“郑州市五四青年奖章(集体)”“郑州市青年文明号”等荣誉称号,并荣立集体三等功。(党玉红 韦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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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郑州 检察官 未成年案件 责编:张钰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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