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王红伟 通讯员 季浓想)得益于执行网络查控系统的运用,申请人原某2000元的案款,在立案3天后便拿到手。为表示感激之情,原某给新乡延津县人民法院送来一面“执行有力 廉洁高效”的锦旗。
申请人原某将2000余元借给他人使用,到期后,借款人刘某经多次催要不予还款。原某起诉至法院,经调解,由刘某在2017年8月12日向原某偿还借款。
刘某未按调解书内容履行,经原某申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接到案件后,立即利用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刘某的财产状况进行查询,发现刘某在银行有存款,且存款总额远大于执行款数额。执行干警决定果断采取措施,对刘某在银行的存款进行冻结,并立即通知刘某。迫于压力,刘某于20日主动到法院履行了法律义务。某日上午,原某到延津县法院领取了该笔执行款。至此,这起标的额为2000余元的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每一个执行案件立案后,我们都会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财产状况进行查询,看被执行人有无可供执行的存款、车辆和房产。以前要多次去银行、车管所、房管所等单位奔波,现在只要在办公室打开查控系统就能‘一网打尽’了。”延津县法院执行局局长齐献学表示。
今年以来,延津县法院运用网络查控系统查询案件共计2044件,形成了查控常态化,使被执行人数据“一网打尽”、踪迹“一目了然”,不但提高了执行干警的办案效率,还让群众在案件中感受到了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日前,在郑州居住的小宇(化名)给卫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打来电话,要缴3万元罚金,并请求把自己从失信黑名单上撤掉。
鲁山县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赵中和带领执行干警宋军红等人两天内奔波于平顶山、郑州、安阳林州市,为三位农民工维权讨回薪水8.7万元,另冻结2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债权130万元及郑州某地一处房产,回想起执行过程,执行法官连称效果超乎想象,是不虚此行。
11月24日,河南省卫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执结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申请执行人从女士收到被申请人赔偿款后,向卫辉法院撤回了执行申请。
无视法院判决,有能力履行而拒不执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日前,栾川县人民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审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11月28日上午,河南省淮滨县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以来执行工作情况和两起执行工作典型案例,并现场发放30.35万元执行款。发布会由淮滨县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新闻发言人王树辉主持。
11月29日上午,平舆县法院召开“秋季攻坚”执行成果新闻发布会。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陈杰出席了此次发布会。
2013年底,中牟县刘集镇丁庄村集体拆迁工程开始施工,刘某热心地帮助张某家拆房,不小心从二楼摔伤后,分别在中牟县人民医院和郑大一附院住院治疗5个月,花去医疗费5万元,但张某不愿赔偿高额的医疗费和后续的治疗费用。
法院经审理判决常某10日内一次性偿还王某2万余元欠款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常某不是积极履行判决书上确定的义务,而是一直外出居住在亲戚家,拒绝履行法律义务。因多次联系常某未果,王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013年底,中牟县刘集镇丁庄村集体拆迁工程开始施工,刘某热心地帮助张某家拆房,不小心从二楼摔伤后,分别在中牟县人民医院和郑大一附院住院治疗5个月,花去医疗费5万元,但张某不愿赔偿高额的医疗费和后续的治疗费用。
11月26日,永城市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接到申请人王某电话,得知被执行人高某正在夏邑县胡桥镇卖棉衣,执行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将正在集市上出售棉衣的高某拘传至法院。
2017年11月21日傍晚,即将下班之时洛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1005办公室工作群中突然收到执行法官的紧急通知:“下班后大家原地待命,时刻准备行动。”
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老人也是每位子女的法定之责,然而实际生活中有些子女为了逃避赡养责任,总有自己的理由,11月28日鲁山法院张新潮法官就执结了一起因认为父母偏心而拒绝赡养年逾8旬父母的案件,最终经耐心教育说服,双方重归于好。
11月27日,西峡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集体经济成员权益纠纷案件,申请人王某终于拿到了自己应得的2万余元分红款项。
今年以来,鲁山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按照执行工作“一性两化”的基本思路,寻求破解“执行难”的根本路径,努力推进执行工作,共执结1588件,执结率及结案标的均创历史新高,执行标的实际到位率名列全市法院前列。
11月27日下午,柘城县人民法院举行涉农维权案件执行款集中发放暨新闻发布会,并邀请省人大代表、柘城县职业教育中心校长崔晓霞,以及县委政法委、县人大、县政协的部分领导,现场集中为30余名农民工发放305万元涉农案件执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