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频道 > 最新消息 > 正文

男子与前妻赌气拒付抚养费 执行法官温情化解促和谐

2018-06-11  来源:映象网

       “法官叔叔,妈妈说让我一定要好好谢谢你们!”年仅12岁的小红(化名)委屈又懂事地说。6月11日,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法官为一位因父母离异、父亲拒绝支付抚养费的孩子执行到了抚养费,孩子在收到执行款后,真挚地向执行法官表达感谢。

小红是被执行人郑某的女儿。2006年郑某与芦女士(小红母亲)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就小红的抚养权问题双方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经起诉后,中原区法院依法判决小红由母亲芦女士抚养,郑某每月支付抚养费350元至女儿满十八岁为止。但郑某却多次拖欠抚养费,无奈,芦女士作为小红的法定代理人只能向法院申请立案执行,这一次已经是第5次申请执行了。

“法院判决后,他就没有主动履行过,每次都是法官找他,他才给一点钱。”芦女士说,郑某并非没能力支付,离婚后,郑某还买了新汽车。

听完芦女士的阐述,承办法官刘岩得知被执行人郑某如此行事,便依法将郑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芦女士所讲一样,接到法院通知,郑某果然主动找到法官要求履行义务。

“刘法官,我来履行义务,赶紧把我从黑名单上撤下来吧,这么点钱法院弄这么大动静。”郑某说道。看到郑某一幅轻车熟路的样子,刘岩严肃地说道,“你有能力支付抚养费为什么不自觉履行?非要等到法院强制执行?”“这也不能怪我啊,一开始孩子明明是由我抚养的,是她非把孩子要走,我还一肚子怨气呢!”郑某抱怨到。

听到郑某这样说,刘岩耐心开导他,“你们之间的矛盾要慢慢化解,不要牵扯到孩子,孩子是无辜的,你们要多替孩子想想,你们天天这样闹,苦的是孩子。并且,你要尊重法律,这已经是法院第五次执行,你不要拿法律当儿戏!”听完法官的话,郑某惭愧地低下了头。郑某表示以后一定多关心孩子,再也不会这样行事了,随后将所欠的8400元抚养费全款履行完毕,案件圆满执结。

“我们经常会遇到申请执行抚养费的案件,这类案件最怕的就是‘年年申请,年年执行’,因此,作为法官我们就要寻找矛盾根源,用亲情触动化解纠纷,在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有效地节约司法资源,真正实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刘岩说。(穆童)


<上一页 下一页>
文章关键词:抚养费,执行,中原区,法院 责编:杨文丽
5034

相关阅读 换一换

时政要闻

郑州街头现共享单车电子围栏 “禁停区”违规停车将扣费 郑州街头现共享单车禁停区

专题

戊戌年黄帝故里拜祖大典 戊戌年黄帝故里拜祖大典

地市风采

视点中国

网站简介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12 hnr.cn Corpo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

映象网络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