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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强占拍卖房 法官释法主动腾房

2018-05-03  来源:映象网

“赵法官,真的谢谢你,如果不是你我真的不敢想我能这么快拿到这些钱,真的太感谢你了!”拿到执行款时,马某感激地对河南省新郑法院执行攻坚队队长赵鹏说。

2013年2月,新郑市城关乡王某向马某借款40万元,因多年索要无果,马某遂一纸诉状将王某告至新郑法院,法院依法判决王某偿还马某本金及利息。

判决生效后,王某仍不履行偿还义务,并常年躲避在外,马某申请法院执行。因王某常年不在家,执行干警多次寻找均无果,执行干警对其财产进行了查证,发现王某名下有一套无人居住的房屋,在依法查封后,房屋进入拍卖阶段,拍卖结束后,执行干警在交接时发现里面居住着郑某,郑某声称王某欠其债务并拒绝搬出。

执行干警多次来到拍卖的房屋,郑某都表示自己也是受害者,听了其遭遇,执行干警耐心地向郑某释明强行占据法院依法拍卖房产的法律后果,并对其进行了普法教育,引导郑某用正确的方法维护其合法权益。最终郑某同意搬出强占的房屋,案件得以顺利执结。(宋改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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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拍卖,法院,执行,老赖,新郑 责编:杨文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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