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一副手铐铐在了被执行人胡某的手上。上午9时许,在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倾力协助下,信阳潢川县人民法院成功逮捕了这名“老赖”。管城法院执行干警的全力配合及所展现的良好业务素质,得到了兄弟法院的赞扬。
信阳市潢川县人民执行的黄某与胡某离婚纠纷一案,被执行人胡某为逃避执行藏匿在郑州,导致该案未能执结。信阳市潢川县人民执行法官根据线索赴郑州执行,因人力和车辆有限未贸然行动。当日上午,请求管城法院执行局协助执行。管城法院执行局了解情况后,高度重视,根据协助要求研究制定执行方案,立即抽调了两名执行干警及一名执行局法官组成工作小组跟随潢川县人民法院法官赶赴郑州市某个工地。及时将被执行人胡某控制。11时30分,管城法院干警用警车护送潢川县执行人员将被执行人送往拘留所,圆满完成协助任务。管城法院执行工作小组成员行动迅速,倾力协助,得到了信阳市潢川县人民法院的“点赞”。( 张敏)
3月13日上午,山西省垣曲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张忠,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崔旭东以及刑警大队长李刚等一行十余人,将刻有“守为民初心 显合作神威”字样的牌匾专程送到义马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奇志和党委委员、副局长怀英东以及办案民警手里,对义马警方充分发挥合成作战,利用区域协作机制,成功破获沉寂19年之久的山西省垣曲县“1999.8.6”抢劫杀人案表示感谢。
2018年2月3日上午,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河南省驻马店市泌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以及当地公安民警的协助下,从被执行人王某和安某的手中将被执行车辆顺利带回上街法院。
自西平县公安局“平安守护”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坚持每天24小时不间断开展街面巡逻,其巡逻人员巡逻至建设路南段时发现一处多年遗留下的报废塔吊,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为保障周边群众安全,巡特警大队立即上报局领导,并联系相关部门反映问题。1月15日,根据局领导指示,该局巡特警大队队员配合县安监局强力出击,对其进行拆除。
临近年关,为确保农民工工资顺利发放,避免出现不稳定因素,三门峡市陕州区公安局陕州路派出所提前谋划、主动介入,积极采取科学方案,协助中铁七局成功发放六十余万元工资。
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联络员的自身优势,积极协助法院执行案件,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是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法院发来的感谢信,在信中该院对新密法院干警的不畏艰险、雷厉风行给予了高度评价
12月6日,汝州市米庙镇焦岭村与焦村乡槐树村交界处山坡发生山火,经过该市森林消防大队焦村中队、大峪中队、米庙镇、焦村镇村级护林员等联合扑救,山火被全部扑灭。
2月5日,信阳市安全监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杨俊受该局局长杨德付的委派,带领该局负责综治工作的有关同志一起,再次深入到共建帮扶点潢川县上油岗乡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指导、帮扶。
近日,驻马店市第二十七小学的新校门口多了一支协助我们工作的队伍,我们的“家长志愿者”亮相啦。
近日,为解决执行案件“案多人少”压力,提高执行质量和效率,努力在2017年底集中力量攻坚一大批执行案件。
近日,为解决执行案件“案多人少”压力,提高执行质量和效率,努力在2017年底集中力量攻坚一大批执行案件
11月19日,汤阴县迎来了一场特殊的教师新课程标准考试,在全县12个考点中,监考老师除了学校老师外,还有48名家长前来“客串”协助监考。本次考试是汤阴县开放办学、家校互动工作的延伸,旨在促进家长与学校之间的沟通,增强家校合作。
近日,汝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局积极配合汝州市治超办、市政府督查局组成三个联合检查组,分别对全市二十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第三季度源头治超工作进行为期三天的考核。
2017年10月19日上午9点11分左右,汤阴县公安局的民警迅速走进汤阴农行广场分理处,锁定犯罪嫌疑人,成功将一名女犯罪嫌疑人抓获,再一次上演了农行员工配合公安机关抓捕罪犯的案例,进一步深化了银警合作关系,筑牢了安全经营的风险屏障。
11月3日上午,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法院派出11名干警,协助安徽省凤阳法院执行,在梁园区某乡道路建设工地抓捕躲避执行的“老赖”,成功将1名失信被执行人带回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