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农历腊月二十七,人们都在采买年货,准备过年的时候,中牟法院的执行干警依然奔波在路上,为的就是让申请人拿到执行款,安心过好年。
这天早上,执行干警张勇军带着两名法警再次来到中牟县雁鸣湖乡查访被执行人岳某,和前几次一样,家人声称岳某外出。经过当地的集市,细心的执行干警停下车,向正在采买年货的路人询问岳某的情况,另人意想不到是,被问的人当即说:“刚才还在肉摊那见过岳某,就在那边。”
执行干警张勇军立即赶到集市上的卖肉摊点,他一眼就看出了被执行人岳某,在确认其身份后,被执行干警拘传到法院。
2016年7月8日,岳某驾驶重型货车沿麦贾公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崖湾桥头路段时,与一辆普通客车追尾相撞,导致客车驶出公路坠落在公路下方的果园,形成交通事故,交警认定岳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在货车副贺驶座位的贺某严重受伤,司法鉴定贺某的伤情为左侧胫腓骨粉碎性骨折,伤残等级为十级,治疗费用花了12万余元。
保险公司限额内赔偿了6万元,贺某将驾驶员岳某告到法院,2017年10月,中牟法院判决岳某赔偿贺某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费用3万8千余元。然而,判决生效后,由于岳某迟迟不支付赔偿金,贺某又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中牟法院执行干警经过网络查控,没能查到岳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在将个人信息发布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过程中,细致的执行干警张勇军已经记住了岳某的相貌,于是2月12日,在集市上顺利将岳某拘传。( 黄芳)
通许县张某借钱后,逃之夭夭,债权人蔡某无奈将张某告之法庭,法院调解后,张某仍然“在逃”。
通许县王某诉奈某合同纠纷案,经通许县人民法院判决后,奈某仍未如期履行给付义务。
当天下午,新密法院开展了“春节集中执行”第二次专项行动。本次行动出动执行干警和司法警察共计50余人,深入8个乡镇,拟对18名长期躲避执行的被执行人采取拘传措施。
2月10日(农历正月二十 五),周六的凌晨6点,叶县法院执行局由孙红伟带领执行干警郭子玺、张昆阳、刘京州等干警驱车赶往郑州市新郑机场在与民航河南机场公安局干警的协助下,成功对长期躲避执行、隐匿行踪的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了强制拘留措施。
2月11日上午,一对老夫妇拿着15万余元现金到了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办公室,执行干警徐玉群接待了他们,这对老夫妇是为了儿子儿媳来的。
2月5日,作为申请人甘肃某公司代理人的李某将一面写有“执法如山 秉公办事” 锦旗送到巩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大队大队长王俊武的手里,以感谢执行员王俊武、王林超热情、高效的执法,以及执行一大队全体干警的努力配合与付出。
近日,蔡某终于在拘留所里“幡然醒悟”,积极配合法院,履行了偿还义务。
2月9日,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继续开展集中执行行动。
2月9日7时10分,前往平原办事处执行的干警传来捷报,成功拘传1名长期躲避的“老赖”
夫妻离婚后,芦某在儿子扶养问题上“左躲右闪”,“妻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执行干警多次劝导无果的情况下,将芦某拉入全国失信“黑名单”。
2月8日,也正是农历“小年”,鲁山县法院全体执行干警50余人再次集结,分乘9辆警车,奔赴县城及辖区多个乡、镇,剑指长期躲避执行的“老赖”,整个行动共抓获失信被执行人12名。再次以雷霆之势给失信被执行人敲响“警钟”,借“年关”之机传递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坚定决心,同时也拉开了为期一个月的春节民生执行行动的序幕。截止当晚其中9人被抓后积极联系家人、朋友筹集案款27.3万元,另有3名失信被执行人执意顽抗,经说服教育无效后被送进了拘留所。
2月8日上午,老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将一名潜伏的老赖高某抓获,因其不依法履行法定义务,被依法司法拘留十五日。
2月8日上午,老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将一名潜伏的老赖高某抓获,因其不依法履行法定义务,被依法司法拘留十五日。
2月7日早上,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在官庄工区将拖欠农民工劳务费的被执行人何某堵在了被窝中。
我在新疆,需要坐飞机回家,但机场工作人员说我被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不让订机票,我马上还款,请法官将我从黑名单中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