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法官,我们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了,自愿约定以12万了结此事。我们在1月22日以前还申请人5万钱,这5万块钱我和他二哥替他出,剩下7万钱我弟弟自己打工赚钱分期给,从明年元旦开始五年内还完。现在字也签了,手印也摁了,我弟弟的案子是不是就算是解决了?”被执行人孙某的大哥询问执行员林永生。2018年1月16日下午,被执行人孙某的哥哥带着孙某飞与申请执行人刘某(被害人孙某敏之妻)一起来到巩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找执行员林永生了结了这起交通肇事罪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案。执行员提醒被执行人一方这事情只是暂时告一段落,一旦不按照协议按时还款申请人依旧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交通事故猛于虎,开摩托也好,开汽车也罢,驾驶人员都要小心再小心,不然就有可能带来严重后果。2015年6月29日,孙某飞驾驶两轮摩托车沿巩义市回郭镇纬二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巩义市公安局回郭镇分局东43.5米处时与相对方向行驶的被害人孙某敏驾驶的人力三轮自行车相撞,致两车不同程度损坏,孙某飞、孙某敏受伤,后孙某敏经巩义市恒星医院抢救无效,于2015年7月2日死亡,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经交警认定,被告人孙某飞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被害人孙某敏无责任。经巩义市人民法院判决,孙谋飞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刑事附带民事赔偿19万余元。
2016年10月孙某出狱,出狱后一直没有稳定的工作,靠四处打零工为生,没有还款能力无可供执行的财产。2017年2月孙某找到一份关于装修的工作,月薪三千,但孙某飞表示家里有老人和孩子需要养,年前曾还了1500元,只要有钱一定及时还,但现在没有偿还能力,2017年5月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孙谋飞被拘留十五天。虽然案件遇到瓶颈,但执行员林永生没有放弃,不断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最终孙某在执行员的劝解和自己两位哥哥的帮助下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申请人看在被执行人刚从监狱出来没两年,家庭情况也不好的份上,自愿放弃部分钱款,同意被执行人只赔偿12万元以分期分批偿还的形式了结此事,并提交了撤回执行申请书,于是便有了文章开头的一幕。(魏岚)
1月11日,一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在舞钢市人民法院法官的温情调解下得到圆满化解。
当前已进入冬季,雨雪雾霾等恶劣天气频发,为不断优化辖区道路通行秩序,胡庙派出所交巡防大队结合辖区道路交通特点,分析研讨辖区交通秩序乱点、难点以及显见性违法行为突出部分,采取有力措施全力做好辖区冬季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切实维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汝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从查找和解决薄弱环节入手,针对冬季道路交管工作的特点,积极行动,强化措施,“四强化四狠抓”精心筑牢冬季交通安全“防护网”,全力确保辖区道路安全畅通。
1月14日,汝州市发生一起客车侧翻事故,造成四人不同程度骨折,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之中。
近日,浉河交通运输执法大队河砂综合治理攻坚卡点二组正前往执勤点执行路面治超治砂工作
在和解协议签订的一周后,承办法官接到申请人打来的电话,称李某已将剩余35万元执行款打到了其账户。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没想到这么快就拿到了赔偿款,谢谢您们了!”12月18日,当申请人刘某从淅川法院执行干警手中接过7000元交通事故赔偿款时,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2014年7月31日晚上,她的丈夫赵某骑二轮电动车在卫辉市行政路与和某驾驶的轿车相撞,致使赵某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2017年11月8日,新乡市新乡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以柔性执法的方式在充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使双方当事人在平和的氛围下,积极主动履行义务,成功调处了一起缠绕在双方当事人心头近两年的道路交通事故纠纷。
12月18日,拿到150000元的执行案款的谢某,紧紧握住执行法官的手连连道谢“太谢谢你们了,这段时间真是辛苦你们了”。
被执行人为了逃避2500余元执行款,躲避到千余公里外新疆,造成法院无法执行,最终被舞钢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
12月13日上午许昌中院三楼集控中心召开了全市法院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一体化处理建设工作推进会。
11月29日,在河南省卫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执行人姚某双手抱着13万多元现金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11月29日上午,三门峡市渑池县公安局联合县安监局、县教体局、县运管局等相关单位在交警大队十一楼会议室,召开2017年冬季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会议。
日前,许昌市一起十车相撞道路交通事故案,在襄城县法院颍桥法庭成功审结。该案发生在兰南高速公路襄城县双庙乡境内,十辆车连环相撞,造成19人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