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面对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徐某就是因为自作聪明,妄图逃避执行,结果聪明反被聪明误,被二七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老徐的结局为躲避执行的“老赖们”敲响了警钟...
徐某是一起民事纠纷案件的被告。2006年8月,徐某向王某借款140余万元,用来购买工程车辆。因徐某未按期还款,王某将徐某起诉至法院并胜诉。可判决生效后,徐某一直未主动履行判决义务,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徐某向法院谎称因为施工现场发生透水事故,所购买的工程车被淹没了,并以此为由隐匿财产,谎称自己无钱偿还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
法院经研究认为,徐某的行为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遂将有关线索向当地公安机关移送。公安机关将徐某列为上网追逃对象,2016年12月,徐某向当地派出所投案。近日,二七区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认定徐某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
二七区法院承办法官表示:“本案被执行人徐某显然具有履行能力,但其采取隐匿财产的方式逃避应承担的偿还义务,导致法院判决无法执行,不仅侵害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而且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人民法院正常的执行秩序,且其被移送侦查起诉,进入刑事追责程序后,仍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情节严重。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得到了应有的惩罚。”(马钦阁 张颖)
申请执行人胡某诉王某婚姻纠纷一案,叶县法院判决王某支付胡某赔偿款4万余元,但王某迟迟不履行赔偿款。8月9日,王某向叶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7年10月12日,新野县人民法院执结一起解除收养关系纠纷,被执行人杨某因不履行生效文书义务,被法院依法实施拘留后,主动拿出了执行款。
2017年10月12日,新野县人民法院执结一起解除收养关系纠纷,被执行人杨某因不履行生效文书义务,被法院依法实施拘留后,主动拿出了执行款。
河南省光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马某名下的一套房产,并冻结了其价值4万元的股权,以督促被执行人尽快偿清借款。
中秋佳节刚刚过去,唐河县法院执行干警丝毫不放松,继续开展集中执行行动。10月5日上午,经执行干警积极协调周旋,最终促成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双方达成和解,10万元的执行款也当场履行到位。
10月3日,镇平县法院“秋季攻坚”之“双节集中执行”活动开始进行第三波打击。
9月28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判决王某、杜某、朱某对樊某的死亡承担连带责任,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123824元。
近日商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执行一起案件时,被执行人以自家兄弟账没算清为由,拒不履行法院判决。在经过劝解无效后执法干警依法予以司法拘留促成和解。
姜某申请执行王某公证债权文书纠纷一案,河南省荥阳市公证处签发执行证书,王某向申请人支付借款本金250000元,利息47500元,违约金10500元,公证费870元。公证文书生效后,被告人未按文书履行义务,姜某向荥阳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杨某申请执行任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于2014年作出判决,任某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支付原告杨某借款十万元及利息。后任某上诉至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年郑州市中级人民作出判决,维持原判。判决书生效后,被告人未按判决书履行义务,杨某向荥阳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被执行人任某明知法院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其行为已涉嫌构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申请人向荥阳市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2017年9月13日,正在对这个案件百愁莫展的执行三庭庭长余小舟接到申请执行人的电话,称其已经找到沈某,沈某外出回来在家中收稻,余小舟赶紧整合执行队伍前往沈某家中。
因拒不返还彩礼被执行干警依法拘留后,“老赖” 薛某后悔不已,通过家人联系执行干警表示愿意履行义务。
日前,山阳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袁某拒不执行判决罪作出一审判决,依法判处被告人袁某拘役两个月,缓刑两个月。
9月18日上午,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在收到被执行人薛某的执行款后,依法解除了薛某的司法拘留措施。
9月18日,内乡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驱车赶往西安市,将“老赖”梁某带回内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