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王红伟 通讯员 禹亚光 陈德亮)11月15日,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彭晓明法官依法对“老赖”樊某的车进行查封,在执行高压之下,“老赖”主动现身还钱。
据悉,因经济纠纷,经过一审、上诉,2016年11月4日,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樊某偿还原告孔某某借款3万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樊某对于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置之不理,于是,原告孔某某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彭法官第一时间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但反馈的结果却是没有银行存款和房产的信息。正当彭法官苦思良策之际,申请人孔某某提供了一个重要的线索:被执行人樊某购买了一辆小型汽车。彭法官在调查属实后,立刻对该汽车进行了查封。
车辆被查封,本就极大的影响了樊某的生活,又听说查封后法院可以采取拍卖措施,被执行人樊某更是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马上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表示已经意识到错误,承诺会尽快偿还欠款,请求法官不要将自己的车辆拍卖。11月15日,在彭法官的努力下,被执行人樊某来到法院将全部欠款付清。至此,该案顺利结案。
11月3日起,郑州交警部门在陇海高架西三环东向北右转匝道试点“拉链式”交替通行方式。“需要注意的是,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交替通行规则限制,其他机动车应当按规定避让。
为严格落实《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主城区货运车辆限行的通告》精神,按照开封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背水一战决胜60天工作要求,开封市禁止货车通行限高架自11月15日8时起至12月31日,实行区人民政府负责、多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确保限高架充分发挥限行作用,确保市区货运车辆限行规定得到有效落实,确保完成大气污染防治年度目标任务和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记者昨日从郑州市交通委获悉,自11月14日15时至15日15时,市交通委执法支队与交警等部门继续开展整治黑出租车等突出问题“百日行动”联合执法,共查处违法营运车辆29台。
11月15日上午8时10分,新密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八中队中队长陈雪峰接到报警称,在辖区内G343苟堂石桥路段,有一辆半挂车发生单方事故。
11月14日,市政府召集我市环保、公安、住建、交通等部门就我市机动车限行进一步讨论后,召开了新闻发布会。
11月3日晚10点,一辆大众途观小轿车被缓缓拖入河南省嵩县人民法院,这是该院在执行“秋季执行风暴”中的又一“战利品”。
11月3日晚10点,一辆大众途观小轿车被缓缓拖入河南省嵩县人民法院,这是该院在执行“秋季执行风暴”中的又一“战利品”。
信阳交警明港勤务大队辖区为平桥区淮河以北区域,河沙资源较为丰富,运输河沙车辆通行频繁的同时污染大气环境,损坏道路,交通违法和安全隐患突出。为确保辖区道路畅通和人民群众交通出行安全,明港勤务大队切实发挥交警职能作用,强力整治沙车交通违法行为。
11月8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由省交通运输厅宣布开展省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在常压液体危险货物运输中推广使用罐式集装箱及河南省高速公路对运输国际标准集装箱车辆实施车辆通行费优惠等三项政策,强力支持多式联运发展。
北京时间11月10日早间消息,相对于零排放和拯救地球之类的好处,电动汽车的更重要意义在于扭矩强大,这意味着它们可以像小火箭一样加速,让你忍不住想吐。但显然不是每个人都想坐在如此疯狂的汽车里。
11月1日以来,西平县交通运输局执法所与公安交警部门联合在107国道宋集卡点开展夜间突击行动,重拳出击超限超载车辆。
近日,记者从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营业处了解到,经过历时4个多月的精心设计、配件加工、前期试用,该处18台皮卡供水抢修车辆的后备箱定置化改造全部完成。
2017年3月31日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对刘新诉刘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做出判决:刘名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刘新借款本金3万元及利息。
近日,汝州市民的朋友圈被一则时长8秒的视频刷爆。视频中一辆灰色的大众无牌机动车因随意停放在非机动车道,被执法队员落锁固定待进一步处理,两位当事人急中生“智”,取出备胎默契配合,上演了一出“如何快速更换轮胎”的视频教程。
2017年1月3日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判决刘某支付李某违约金181266.85元。判决生效后,刘某迟迟不履行,李某随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