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立医院是我国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昨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从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就医秩序、医疗费用等方面进行了说明,公立医院改革将更加方便百姓就医。
《意见》提出,到2020年,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医疗服务体系能力明显提升,就医秩序明显改善,城市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就诊人次占医疗卫生机构总就诊人次的比重明显降低: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有效控制,卫生总费用增幅与本地生产总值的增幅相协调;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就医费用负担明显减轻,总体上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30%以下。
《意见》明确,我省城市公立医院要实行院长负责制,完善院长选拔任用制度,强化院长年度和任期目标责任考核。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负责人一律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
《意见》提出,我省所有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因药品零差率销售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补偿90%,财政按照原供给渠道补偿10%。国有企业举办的公立医院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2017年试点城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
《意见》明确,每个街道办事处范围内或3万~10万居民应有1所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也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落实政府举办责任,为社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健康管理和急危重症转诊服务。
《意见》提出,将我省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纳入省辖市政府年度绩效考核内容,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本报讯(记者 李娜)
河南省已经有11个省辖市拟定了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并经省医改办审核。各地正在研究价格调整、财政补偿等具体办法,做好取消药品加成各项准备工作。
以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为改革出发点和立足点,按照“改体制、建机制、优秩序、控费用、强考核”思路,以取消药品加成为切入点,统筹推进管理体制、价格机制等体制机制改革,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着力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
8月2日,郑州市卫生计生委召开新闻通气会,向媒体通报,郑州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正式出台。按照省市统一部署,8月底前全市所有城市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全面推开综合改革。
据了解,目前,漯河市12家城市公立医院药品耗材集中招采加入“三明联盟”,实行药品集中采购和药款集中支付,推行“两票制。
最新数据显示,2016年北京市财政为公立医院拨款1407529万元,比2015年增长29.4%。
日前,省政府正式通过了《关于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中的一系列政策,将让上述场景成为今后我们就医的常态。
专家认为,这一要求是破除“以药养医”的关键一步。
专家认为,这一要求是破除“以药养医”的关键一步。
日前,省政府正式通过了《关于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中的一系列政策,将让上述场景成为今后我们就医的常态。
7月18日下午,省卫计委副主任黄红霞带领专项督导组莅临我市,调研督导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在听取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情况汇报和市直部分公立医院负责人的发言后,黄红霞指出,平顶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医改工作,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医改工作尤其是基层医疗机构和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成绩突出。
国务院深化医改领导小组日前发布《2016年度医改工作进展监测报告》显示,2016年我国医改试点城市扩大到200个,92.6%的地市调整了医疗技术服务项目价格,各项医改呈现出良好局面。
医改取得成效的同时,个别领域仍有待深化改革。
7月11日,以省人社厅副厅长田金刚为组长的省政府医改督导组一行6人莅周,对我市医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希望我市再接再厉,扎实落实出台的医改文件,加强县级医院改革,联动推进分级诊疗、家庭签约、医疗联体,完善建立医保体系。
摘要
昨天,郑州市政府官方网站发布“关于印发郑州市区域卫生规划(2016—2020)的通知”。“郑州今后将按100万~200万人口设置1~2所市办综合医院(含中医类医院)的原则,保持现有市级综合性医院数量不再新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