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谷艳伟 实习生 孟柯 通讯员 孙悦)“后悔,咋不后悔。”被执行人翟某面对采访的媒体记者,苦笑着说。7月31日上午11点,巩义市人民法院就翟某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一案进行公开审理。经庭审查明,被执行人翟某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因翟某当庭自愿认罪认罚,考虑到其已按执行要求腾房,依法从轻判处被执行人翟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被执行人翟某和杨某、翟某升三人合伙建设位于巩义市某小区的住宅楼。先后与申请人李某签订三份建房协议,约定由申请人李某承建该住宅楼工程。后因工程款结算问题,申请人李某与三人发生纠纷。2002年住宅楼完工后,被执行人翟某开始在相关房屋中居住,在该房屋所有权变更为申请人李某后,李某要求翟某腾退房屋遭到翟某的拒绝,无奈之下申请人李某提起诉讼,法院判令翟某将该房屋移交给李某。
执行人员曾多次与失信被执行人翟某取得联系并沟通腾房的事宜,翟某说房子自己已经装修过了,要搬出去也可以,但是需要申请人李某将装修费和搬家费拿出来。申请人李某只愿出五千元,翟某不同意,要价两万,不然拒不腾房。被执行人翟某以种种借口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对执行人员的要求置之不理,一直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直到将其涉嫌拒执一案移送公安机关后,才真正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
当庭宣判后,被执行人翟某表示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房子也腾出来给了李某,早知道这样,应该及时履行。同时该案也告诫广大失信人,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及时按要求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莫因拒执而受到法律的制裁。旁听的失信被执行人也纷纷表示愿意马上回去履行义务,坚决不当失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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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及时掌握巩义市人群碘营养状况及病情的消长趋势,适时采取针对性防治措施依,根据《2018年巩义市碘缺乏病监测工作计划》,巩义市疾控中心开展了2018年碘缺乏病监测工作。
8月2日下午,巩义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景雪萍带领市委组织部、科工信委、扶贫办、环保局、督查局,到芝田镇开展7月份“一月一督查”活动,芝田镇主要领导陪同。
8月1日下午,巩义市政协主席李占龙带领市委市政府督查局、环保局、扶贫办等相关局委领导到康店镇开展7月份“一月一督查”活动。
为贯彻落实巩义市委、市政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巩义市芝田镇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省、市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统一部署,紧密结合全镇社会治安总体形势,科学部署,统筹安排,多措并举,迅速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全力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
“我以后再也不犯类似的错误了,都怪以前不懂法,我真是太后悔了。”2018年7月31日,巩义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拒执案件,张某因拒执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因做生意欠四万多元,白某因在新疆做生意,所以也没把执行当回事,却没想到被机智的执行员数招拿下。7月26日晚11点,巩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申请人对执行结果表示很满意,对执行干警的敬业精神一再表示感谢。
为继续弘扬拥军优属优良传统,巩固和发展"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军政军民关系,为庆祝"八一"建军节,巩义市北山口镇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形式多样的拥军慰问活动。
8月1日下午,巩义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冯献峰,巩义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杨红伟带队到杜甫路街道开展"一月一督查"活动。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国土局及杜甫路街道相关负责同志陪同。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纪念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1周年,强化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爱国主义精神,7月31日下午,巩义市司法局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在局六楼会议室举行以“同庆建军佳节,加强国防教育”为主题的八一建军节纪念活动。
为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1周年,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国防教育工作,8月1日,巩义市人社局举办庆“八一”道德讲堂,全体干部职工参加。
8月1日下午,巩义市委常委、市工业领导小组组长、巩义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主任梁险峰,巩义市副市长景秀香,巩义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副局长孙德升等一行到永安路街道开展“一月一督查”活动,听取街道七月份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和八月份工作谋划汇报。
巩义市康店镇为贯彻落实市环保攻坚第八次会议精神,组织镇辖区企业召开会议,传达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各方面工作。
今年入夏以来,气温持续高温,辖区用电量剧增,为了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7月23日至7月31日,巩义市新华路街道文化街社区开展了一系列用电安全宣传排查工作。
8月1日上午,巩义市政协主席李占龙,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王继锋带领市督查局、扶贫办、公安局、环保局相关领导到夹津口镇,对脱贫攻坚、环境污染防治、扫黑除恶、重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一月一督查”活动。
7月31日至8月1日,巩义市新华路街道货场路社区组织人员对辖区商户进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