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记者 王韶卿 通讯员 王俊强
当前正是麦收季节,在田间地头不仅有农民忙碌的身影,还有调解在田间、送法到地头的法官们。近日,河南淇县法院在麦地头成功调解一起案件,被告王某在原告某公司处赊购化肥款13455元,被告至今未给付原告购肥款。原告多次催要,被告均已种种理由拒绝结付购肥款。
案件受理后,办案法官认真倾听双方当事人诉求,耐心的从情理、法理的角度给双方做工作、讲道理、摆事实,最终成功调解结案。调解当天被告给付原告购肥款一万元,约定剩余购肥款在两个月之内结清。
为保证农民群众不因诉讼、执行耽误麦收,淇县法院对涉农案件一律实行“三优两简”,即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在法律范围内简化立案手续,简化案件审理程序。同时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加大对涉农案件的调解力度,及时裁判,化解纠纷,最大限度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今年以来,巩义市城管局数字化城管中心加大案件采集、处置力度,不断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近日,河南淇县人民法院员额法官李盈成功调解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被告当场赔付原告各项损失20万元。
4月29日,汝州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交通事故纠纷,七名当事人现场领取了112万元的交通事故赔偿款,法院干警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做到让群众满意。
近日,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汝州市人民法院移送的被告人常某某等9人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作出终审判决,该案系汝州市法院审理的首例涉“套路贷”涉恶案件。
近年来,汝州市法院积极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和上级法院关于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的一系列要求部署,紧紧围绕汝州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以人民群众满意为落脚点和出发点,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切实提升民商事纠纷的化解质效,维护民企、投资者等当事人的胜诉权,促进法治建设和社会诚信建设,为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日前,汝州市人民法院钟楼法庭法官审理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过调解顺利结案,被告当天向原告支付案款794501元。
近日,新密市牛店镇北召村发生了一起因上坟祭祖,烧纸未能及时消灭余火而引发火灾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5月13日下午,登封市人民法院首次利用网络多方视频会议与现场会议相结合的方式,成功召开了某煤业有限公司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这是登封市人民法院首例通过网络+现场会议方式,进行破产案件信息披露、投票表决的债权人会议,是登封市人民法院与管理人以信息化技术推进破产案件审理工作的大胆尝试,也是法院与管理人抗击疫情不放松、破产案件审理不停摆的具体表现。
5月20日晚上20:00,平安产险焦作中支查勘员赵文琪刚刚回到修武支公司,正在处理理赔案件系统上传工作,
5月份,邮储银行漯河市分行按照年初制定的《2020年漯河市邮政金融案件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组织辖内各一级支行、市分行各条线开展了“查漏洞、补短板、强基础、促提升”案件防控专项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