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密市牛店镇北召村发生了一起因上坟祭祖,烧纸未能及时消灭余火而引发火灾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经新密市牛店镇政府、司法所、派出所多次联合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受害人获赔人民币1万元。
2020年3月18日,新密市牛店镇北召村南拐组村民蔡某伟在给祖先上坟期间未能及时消灭余火,加之当日天干物燥,大风将尚未熄灭的纸钱堆吹散,飘落至附近金银花田,将同村庙岗组村民慎某彬自家承包地种植的金银花引燃。火势很快蔓延,蔡某伟迅速叫来二三十个村民灭火,在群众的帮助下,火势虽然得到了控制,但还是造成慎某彬家百余棵金银花及浇地的地漏水管毁损,毁损物价值人民币2万有余。
但蔡某伟家经济条件有限,且母亲长年瘫痪在床,经常就医,没有能力赔偿2万元。这起事件得到牛店镇政府的高度重视,副镇长张慧强和党委委员郑润鹏同志亲自过问,督促北召村调委会及时进行调解。经过北召村调委会主任蔡凤钦和专职民调员蔡刚义、蔡智军以及牛店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法律顾问张慧玲律师的多方努力和耐心疏导,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蔡某伟主动向慎某彬承认自身过失,得到了慎某彬的谅解,且蔡某伟赔偿慎某彬人民币1万元并当场履行完毕。
至此, 这起由清明上坟引发火灾进而引起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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