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王红伟 通讯员 禹亚光 陈德亮)为了维护法律权威,严厉打击老赖,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加大打击力度,全力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近日,一名老赖在法官找上门时蜷缩一团,躲进柜子中妄图逃避法律义务,不料还是被法官揪了出来。最终,被执行人王某某因拒不履行法定义务被拘留。
2016年12月、1月,被执行人王某某两次向申请执行人原某某借款累计10500元并出具借条。经申请执行人原某某多次催要至今未还。2017年7月,由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依法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约定王某某于2017年10月13日前一次性偿还原某某的借款本息共计10600元。因王某某迟迟未能履行还款义务,原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接到案件后,执行法官王家坤立即向被执行人王某某送达传票、报告财产令和执行通知书,要求其尽快履行义务。王某某虽然一一签收,但却拒绝到院履行义务。执行法官多次上门,均未见到王某某踪迹。12月14日,新乡市下起今年的第一场雪,想到被执行人王某某很有可能在家,王法官顾不得天气寒冷,带领执行干警前去寻找。来到王某某家中已是晚上8点半,长时间敲门后,两个孩子开了门,称父亲不在家。瞥到客厅茶几上的烟盒,执行法官心里已经明了,随即出示搜查令对王某某家中展开搜查。通过细心搜查,执行干警从衣柜里找到了被执行人王某某。执行法官将其从柜子中强行拉出,王某某尴尬地自圆其说道:“我是在叠被子呢。”经劝导,被执行人王某某仍不肯履行义务,强制带回法院。
来到法院,已经是晚上9点半,执行局长沈志勇专程对其进行思想教育,劝其打消侥幸心理,不要以身试法,并借出电话供其筹钱。但王某仍意识不到事情的严重性,这一句,那一句,就是拿不来钱。在申请人原某某强烈要求、执行法官反复劝解无效的情况下,依法对老赖王某某做出拘留决定,等候其的将是法律的严厉制裁。
永城市人民法院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定义务的王某决定司法拘留15日,王某被拘留后后悔莫及,主动认识错误并积极交纳了所欠的款。
经巩义市人民法院判决,吴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曹某加工费一万余元并支付损失。
12月15日上午,张某来到新乡市获嘉县人民法院,将一面印有“闪电行动,一心为民”的锦旗交到了执行干警马利的手上,以此表达心中的感谢之情。
赵某为开办砖厂所用,分六次在张某处赊取柴油、机油等油款共计1200元,张某催要无果后将赵某诉至新乡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法院判令赵某归还所欠油款1200元。
2014年,张某甲陆续购买张某乙的彩钢,期间张某甲支付了部分货款,剩余84000元货款未还,张某乙多次催要,张某甲坚决拒付。
新京报记者昨日获悉,贾跃亭被北京市三中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即俗称的“老赖”,其在申请银行贷款、乘坐飞机软卧、高消费等方面都将受到限制。
这是为确保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任务,落实“以打促执”的执行工作要求,成立打击拒执犯罪专项合议庭以来审理并判处实刑的第一例拒执罪案件。
张某与杨某是表兄弟,2015年7月10日,张某经营蔬菜大棚资金不足,由杨某担保向周某借款10万元。还款3.5万元后,因蔬菜大棚经营不善、效益不好下余欠款一直拖欠。2016年9月19日,周某将张某和杨某诉至舞钢市人民法院,判决后张某和杨某也未在履行期限内还款,周某申请强制执行。
当申请人张某看到自己账户上的40万元执行款到帐时,激动的心情,不由自主地向叶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发去了感谢短信:谢谢法院,谢谢执行局。
2017年8月8日,原告梁某某与被告孟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经法院调解被告自愿于2017年10月24日之前支付原告10万元。
11月14日,平舆县法院执行法官将56000元执行款交到申请人马某的手中,这是该院执行局在开展涉农民工案件执行中取得的又一项重大战果。
“詹局长,我们认识到错误了,再也不敢心存侥幸了,请快点把俺媳妇放出来吧!”11月9日,一男子乔某从平顶山市宝丰县赶到社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当场履行了37万执行款,干警遂提前解除了对其妻子的拘留。
11月7日,一封感谢信出现在南阳市卧龙区法院院长的办公桌上,来信者杨某反复表达了对法院和法官们的感谢之情。
“我们要了十几年的欠款,没想到二七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干警在短短两个月就帮我们全额执行回来了,太感谢你们了...”,张老汉为执行干警送来锦旗,为执行干警廉洁高效的执行作风点赞。
11月3日上午,范某和朋友一大早就来到卧龙区人民法院,将两面锦旗送到执行法官谭猛和吴志勇的手中,感谢法官们认真负责高效执行,帮他们追回了百万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