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开封讯(记者 崔学庆 通讯员 崔志良)通许县丁某和马某在一起交通事故中,造成马某二级伤残,丁某为逃避法律责任,“路跑跑”不见了踪影。执行干警请求公安配合,在丁某补办身份证时,将其抓获。经过执行干警的“突审”,12月15日,丁某将13万元执行款全部给付。
据了解,2012年10月,丁某驾驶货车沿通许某道路由南向北行驶时,与马某所乘小客车相撞,当时马某受伤,遂将其送往通许县中医院治疗,经医院诊断,马某构成二级伤残。通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马某无事故责任。通许县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定丁某赔偿马某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费用共计132312.92元。
据该院执行干警崔莹莹介绍,马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丁某处处躲避法院执行。执行干警考虑到,既然丁某长期不在家,就开始查控他的银行账户,与此同时,执行干警请求公安配合,一经捕获到丁某消息,就将其羁押。“不久前,执行干警查获到丁某的银行账户有大笔流水金额,断定丁某一定有能力偿还执行款,便将丁某上传到网上进行追逃。”崔莹莹说,“没过几天,丁某到公安部门办理身份证时,被公安当场抓获,丁某在事实面前,无法抵赖,随后将执行款悉数给付给马某。”
2014年7月31日晚上,她的丈夫赵某骑二轮电动车在卫辉市行政路与和某驾驶的轿车相撞,致使赵某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2017年11月8日,新乡市新乡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以柔性执法的方式在充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使双方当事人在平和的氛围下,积极主动履行义务,成功调处了一起缠绕在双方当事人心头近两年的道路交通事故纠纷。
火灾事故发生后,法人代表不积极履行赔偿义务,反而抽逃出资、转移财产来躲避执行,新乡市新乡县法院执行法官深挖执行线索,固定拒执行为,依法追加被执行人责任,使一起“骨头案”圆满执结。
12月18日,拿到150000元的执行案款的谢某,紧紧握住执行法官的手连连道谢“太谢谢你们了,这段时间真是辛苦你们了”。
被执行人为了逃避2500余元执行款,躲避到千余公里外新疆,造成法院无法执行,最终被舞钢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
魏永申一行先后来到310国道的干头坡、干头桥、张村桥、芦台坡、芦台桥排查道路结冰情况、检查工业盐等除雪防滑材料储备和危险路段排查整治。
12月13日上午许昌中院三楼集控中心召开了全市法院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一体化处理建设工作推进会。
近日,通许县发生一起三轮摩托车与电动三轮车相撞的交通事故,肇事驾驶员潘某醉酒后驾驶三轮摩托车过程中竟然趴在车把上,逆向行驶与对面驶来的电动三轮车迎面相撞,酿成多人受伤的事故。
12月12日下午,汝州市委政法委一行到该市安全监管局督导检查“防事故、保安全”百日会战行动开展情况。
汝州市安监局从即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防事故、保安全”安全生产百日会战行动。
近日,一款“蜘蛛侠”玩偶频现郑州街头,一些私家车车主将它安放在车顶,突出自我个性。交警部门表示,车主这一行为存在安全隐患,建议大家不要效仿。
11月24日22时10分,开封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接到报警,在兰南高速开封段38公里东半幅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1月24日22时10分,开封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接到报警,在兰南高速开封段38公里东半幅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夯实公共安全基础,遂平县公安局积极行动,强化基础防范,落实管理责任,提高管控能力,从源头上预防涉危涉爆违法犯罪和安全事故的发生,全力创造稳定、安全的社会环境。
11月29日,在河南省卫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执行人姚某双手抱着13万多元现金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