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王红伟 通讯员 齐慧)2014年初,张某驾驶摩托车与吕某驾驶的电动车相撞,造成吕某受伤、电动车损坏的交通事故,因赔偿事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吕某将张某诉至新乡市新乡县人民法院,法院审理后判令张某赔偿各项医疗费用70000元,2017年7月吕某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多次传唤张某,其均拒不到庭,2017年9月执行干警对张某住所地进行排查,其母亲在家,执行干警给其母亲进行普法,释明事情的严重性,逃避法律义务有可能面临拘留,并告知让其母亲代为转告,尽快通知张某到法院解决事情,张某依然我行我素,不积极履行还款义务。2017年11月21日执行干警利用中午用餐时间再次对张某住所开展排查,张某正在家中和朋友小聚,被强制拘传至法院的张某依旧拒不还款,承办法官决定依法对张某进行拘留。在拘留期间,张某的家人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认识到了法律的威严,努力凑到了钱交到了法院。将欠款和执行费一并打到了法院执行局专用账户,案件顺利执结。
12月11日,中牟县人民法院对一起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郑州某建设有限公司,依法对其帐户进行了扣划,为20名农民工要回工资25万元,使这起涉及农民工维权案件画上了圆满句号。
12月11日,中牟县人民法院对一起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郑州某建设有限公司,依法对其帐户进行了扣划,为20名农民工要回工资25万元,使这起涉及农民工维权案件画上了圆满句号。
12月13日早上,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接到了赵某的电话,称因家中有急事,购买高铁票回家,却被告知因为失信无法购票。
家住鲁山县仓头乡某村的小伙子杜某经人介绍同张店乡一女子马小某相识,两人按照农村习俗举行了定亲仪式。马小某的父亲又要求杜某出资在马小某家老宅上翻盖一栋新房,作为二人婚后的居所。矛盾就不断激化,直至杜某最终提出了退婚,并向法院起诉要求退还彩礼。 2017年7月鲁山县法院判决马某父女偿还杜某彩礼钱1.2万元,并在10月下旬提出了强制执行申请。
作为一起借款合同的担保人,有能力履行法院判决,却不断“躲猫猫”更换居住地点,企图逃避履行义务。近日,这名“老赖”刘某被河南省新安县人民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判处罚金5000元。
12月11日,一名长期在外的“老赖”迫于压力主动现身栾川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履行了案款6万余元,促使案件顺利执结。
2014年,家住鲁山县仓头乡某村的李某以经营的矿山开采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好友辛集乡某村的高某借款10万元,并约定了利息及还款期限。次年又以企业急需交电费为由向高某借得2万元。李某虽按期支付了约定利息,但对于本金却绝口不提。高某虽多次催要,李某都是以矿山经营不景气为由推脱,甚至抱着与朋友绝交的念头,连利息也不再继续支付了。眼见还款无望,高某只得诉诸法院。
12月11日上午9时,在尉氏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内,执行法官将执行到位的10万元执行款交付到申请人赵某手中,为这起“骨头案”画上了句号。这是尉氏法院采取打击拒执犯罪措施,以打促执取得的又一成果。
12月8日,邓州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刘剑接到了被执行人余某主动打来的电话,随即余某让其女儿通过手机银行将37.7万元转到申请执行人何某账户。
2017年12月10日,新野县法院执行法官接到被执行人刘某的电话,称嫌被上失信曝光台太丢人,主动表示了还款意愿。
2014年8月被执行人彭某未成年的儿子驾驶摩托车,撞上横过道路刘某,刘某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刘某子女三人将彭某告上法庭,经新县人民法院判决,由彭某赔偿刘某子女的经济损失73140元。但彭某一直未赔偿。
“你们拘留我干嘛,钱是我父亲借的,你们当时要拘留他,我才担保的。”面对不愿意担责的游某,新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解释道:“一旦帮别人担保,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宁陵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采用蹲守策略,在冷静地与被执行人祝某周旋了一个月后,12月4日23点37分,终于将祝某在家中逮个正着。
“陈法官,我马上还钱,你们赶快把我的银行账户解冻了吧”,被执行人苏某向执行法官说道。12月5日,平舆法院顺利执结一起劳务受害责任纠纷一案。
近年来,新野县人民法院借助功能日益强大的执行信息化查控系统,查询并实际控制了大量被执行人财产,极大程度地提高了工作效率,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