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王红伟 通讯员 齐慧)火灾事故发生后,法人代表不积极履行赔偿义务,反而抽逃出资、转移财产来躲避执行,新乡市新乡县法院执行法官深挖执行线索,固定拒执行为,依法追加被执行人责任,使一起“骨头案”圆满执结。
2010年7月,一公司委托新乡一物流公司承运货物,该物流公司的货车行至高速服务区休息时突发火灾,致使托运货物受损,一公司将该物流公司诉至新乡县人民法院,要求其赔偿损失。法院依法进行了审理,判令物流公司赔偿该公司损失70多万元。2017年9月甲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在多次摸排均未找到被执行人的情况下,执行法官借助查控系统进行查控,查询结果显示该公司目前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尽快实现案结事了,执行法官转变工作思路,深挖执行线索,拓宽查询渠道,通过到工商、银行等部门调取物流公司验资账户,发现该公司前法定代表人李某、于某有抽逃出资的行为,又通过多日的调查取证,固定两人抽逃出资的证据,执行法官遂依法裁定追加李某、于某为被执行人,对物流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并立即对两人的银行账户展开查询,依法冻结两人账户存款。财产、出行收到限制后,两人躲避执行的行为败露,也意识到后果的严重性,遂向执行法官表示愿意配合执行,积极还款。
2017年11月20日,李某、于某主动向申请执行的公司联系,经双方协商已达成和解并履行完毕,案件顺利执结。
12月18日,拿到150000元的执行案款的谢某,紧紧握住执行法官的手连连道谢“太谢谢你们了,这段时间真是辛苦你们了”。
被执行人为了逃避2500余元执行款,躲避到千余公里外新疆,造成法院无法执行,最终被舞钢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
魏永申一行先后来到310国道的干头坡、干头桥、张村桥、芦台坡、芦台桥排查道路结冰情况、检查工业盐等除雪防滑材料储备和危险路段排查整治。
12月13日上午许昌中院三楼集控中心召开了全市法院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一体化处理建设工作推进会。
近日,通许县发生一起三轮摩托车与电动三轮车相撞的交通事故,肇事驾驶员潘某醉酒后驾驶三轮摩托车过程中竟然趴在车把上,逆向行驶与对面驶来的电动三轮车迎面相撞,酿成多人受伤的事故。
12月12日下午,汝州市委政法委一行到该市安全监管局督导检查“防事故、保安全”百日会战行动开展情况。
汝州市安监局从即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防事故、保安全”安全生产百日会战行动。
近日,一款“蜘蛛侠”玩偶频现郑州街头,一些私家车车主将它安放在车顶,突出自我个性。交警部门表示,车主这一行为存在安全隐患,建议大家不要效仿。
11月24日22时10分,开封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接到报警,在兰南高速开封段38公里东半幅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1月24日22时10分,开封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接到报警,在兰南高速开封段38公里东半幅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夯实公共安全基础,遂平县公安局积极行动,强化基础防范,落实管理责任,提高管控能力,从源头上预防涉危涉爆违法犯罪和安全事故的发生,全力创造稳定、安全的社会环境。
11月29日,在河南省卫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执行人姚某双手抱着13万多元现金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为切实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罗山县安监局结合实际,对全县冬季安全监管工作提前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11月29日上午,三门峡市渑池县公安局联合县安监局、县教体局、县运管局等相关单位在交警大队十一楼会议室,召开2017年冬季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会议。
日前,许昌市一起十车相撞道路交通事故案,在襄城县法院颍桥法庭成功审结。该案发生在兰南高速公路襄城县双庙乡境内,十辆车连环相撞,造成19人受伤。